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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凡四训》第二篇改过之法(二)

《了凡四训》第二篇改过之法(二)

作者: 常清净 | 来源:发表于2022-04-10 18:54 被阅读0次

原文:

但改过者,第一,要发耻心。

思古之圣贤,与我同为丈夫,彼何以百世可师?我何以一身瓦裂?

耽染尘情,私行不义,谓人不知,傲然无愧,将日沦于禽兽而不自知矣;世之可羞可耻者,莫大乎此。

孟子曰:“耻之于人大矣。”以其得之则圣贤,失之则禽兽耳。此改过之要机也。

译文:

凡是要进行改过的忍,第一,要有对自己所做错事升起羞耻之心。

想想古时候的圣贤之人,和我一样都是男子汉大丈夫,他们为什么可以千秋百代被世人爱戴效法,而我却像没用的破碎瓦片一样呢?

沉迷于世俗的情感,自己私下做了不该做的事情,以为别人不知道,还挺胸抬头地没有一点惭愧之心,这样一天天下去,就是已经沦为禽兽了自己也还是意识不到;世上没有什么事情比这件事更羞耻了。

孟子说:“知羞耻之心,对于人来说是一件大事。”因为有了羞耻之心,就有可能成为圣贤,没有羞耻之心,就有可能成为禽兽啊。这是一个人改过的关键一步啊!

注释:

耽:沉溺,过于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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