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想讲一下最近发生在我身上的事情。
刚入职一个多月的公司,公司副总想让我以个人名义去申请人才公寓给公司使用。因为是硕士毕业,前段时间有看到人才公寓补贴,硕士学历可以申请,目前一直住在家里,觉得自己长这么大都没有自己出去住过,所以对于人才公寓也是很心动的。于是就问了公司行政,当时她说的是她也不清楚,后面我就没把这件事放心上,也没有打算弄这件事情了。
直到今天在行政那边闲聊,看到公司副总的聊天,问人才公寓申请怎么样了,行政回复的是我这边需要回家征求爸妈意见,说爸妈可能不太放心女孩子自己出去住。我清楚记得公司副总回的一句话是“又不是给他住”。但当我们都在狐疑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他后面又补充了一句,说先申请下来,然后给公司用。
我的第一反应是不同意,原本是我自己想住才想着去申请人才公寓,到最后变成我即使申请下来了公司也不会让我住。所以副总的打算就是不管我自己要不要住,只要我申请下来,都要给公司。这真的很让人生气,后来副总又让人事来问我说用我的资料去申请人才公寓给公司用,说不用我付钱,不留我的电话,也不用我承担什么,之后公寓的事情跟我没关系,就只用我的个人资料复印件。在我坚决拒绝之后,那边还问我原因,本来就没有什么原因,就是觉得就这件事要多离谱就有多离谱。且不说我现在还在试用期,还没有转正,行政甚至还拿给我的薪水(甚至没有我上一家公司给的高)来道德绑架我,说给我那么高的薪水我不为公司奉献。就算之后副总不给我穿小鞋我顺利转正,我自己想申请人才公寓自己住,怎么就变成了也不给我住了。
我不知道这件事到我拒绝了他们这个要求这里会不会结束,但是我依然会坚定的维护我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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