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形容两个人差不多,常用“半斤八两”这个词,一般来说,这是一个贬义词。
半斤若是八两,当然1斤就是16两了,这种进位制是老祖宗留下来的,在我国已经延续使用了几千年。1959年国务院一度量单位规定10两为1斤,可是在市场上一直没有广泛流行开,百姓们总是沿用16两为1斤。一直到改革开放,市场上用的秤(读作:chèng)才从每斤16两全部改为每斤10两。现在的年轻人对此事不甚了解,因为他们没有用过16两为1斤的称。
这16两1斤是怎么来的呢?怎么规定的呢?过去的16两1斤制,是商人的先祖春秋末期楚国的范蠡(陶朱公)制定的,他看到北斗七星,南斗六星,再加上旁边的福、禄、寿三星,一共16颗星。南斗六星主生,北斗七星主亡,福、禄、寿三星分别主一个人一生的福、禄、寿。意思是说,无论我们每个人在地上做任何事,天上的16颗星星都看着呢,他以北斗七星,南斗六星和福禄寿三星共16颗星为星花刻制在秤杆上,故称为十六两制秤。这就是所谓“人在做,天在看”。这就要求人们不要做亏心事,不要做昧着良心的事儿。于是我们的祖先就把衡量轻重的器具——秤,规定为16两为1斤。如果做买卖,给人家称东西,缺斤少两,就会受到上苍的惩罚了,如果少给人家一两,福星就会减少这个人的福,少给二两,就减少这个人禄,少给三两,就会减少这个人的寿。做缺斤少两的事儿就是缺德,干缺德的事是要减寿的,这是一种“法”,古人称之为“斤法”。就是用这种“法”来约束大家。如果某甲和某乙都不是什么正经人,老人们就用“半斤八两”来定义这两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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