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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记事起,“衣服”这个词在我的童年生活中并没有占据太重要的位置。相比吃和玩来说,穿衣对我来说并没有太大的诱惑力。
我不会为今天上学穿什么衣服而苦恼,更不想把时间花在穿衣打扮上。衣服的数量掰着手指头都能数得过来。
在农村,家家户户多则七八个小孩,少则三四个小孩。都有个约定俗成的传统:衣服都是轮着穿的,老大穿完老二穿,老二穿完老三穿,老三穿完老四穿。就像奥运会火炬传递,一棒一棒往下传,我在家里是属于最后一棒。火炬传递的最后一棒是最重要的的人,也是最令人兴奋的一件事;但衣服这把“火炬”传到我手里时,并没有带给我一丝的兴奋,更多的是无奈。要么是不合身,要么是洗的掉了色,要么就是有破损的地方。那又有什么办法呢?这是没得选择的事情,除了接受这个事实还能如何呢?
还好,我是对穿衣不讲究的人,骨子里天生缺乏对美的欣赏和鉴别。按老家话来说我就是一个“邋遢”的人。不过事实证明,我就是这样一个人:我对穿衣打扮没有热情,甚至我不爱洗脸,不爱理发。要不是去学校的话,我可能会连续很多天不会洗脸。当然了,像刷牙,洗澡这样的事,那都是传说中才有的事,它离我很遥远。
直到我小学毕业,家里人都没有给我买过任何一件衣服。不只是我,我姐和我哥也没有享受过这种待遇。当然了,也有让人开心的时刻,每年过年的时候我们都有新衣服穿。那时候,街上有裁缝,母亲会在过年前一个月,买好布料交给裁缝,裁缝量好我们的尺寸,就开始给我们赶制新衣了。大年三十晚上,母亲会把我们几个孩子的新衣服拿出来一一分发给我们,睡觉的时候,我们就将新衣服叠得整整齐齐的放在枕头旁边。
初一一大早,我们个个穿上新衣,在村子里出去显摆。临出门之前,会把瓜子、糖、鞭炮塞在新衣服的口袋里。昂首挺胸地在村子里晃悠,这时候我们都一改往日的调皮捣蛋,走路很小心,生怕弄脏了新衣服。
那时候的衣服颜色比较单调,男孩子一般都是藏蓝色,女孩子要么红色要么粉色。现在每次看销售顾问或是银行工作人员,马上就想起我小时候穿的新衣。
衣服对我来说不仅仅是一件装饰品那么简单,它还是一种武器或是一种工具。和小伙伴打架时衣服是最好的武器,不仅能保护好自己还不至于让对方受伤,它比起石头、棍子更加的安全;在油菜花地里捕捉蝴蝶时衣服变成了最好的捕捉工具,方便又好用;在别人家果园里偷桃子时衣服变成了口袋,把上衣塞进裤腰带里,你尽管往里面塞,能塞多少就塞多少。
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还是衣服上的布丁,尤其是裤子。那时候,我把穿衣打扮省出来的时间一股脑的都投入到了玩耍上。每天都有玩不尽的游戏:爬树、趴土堆、翻墙揭瓦,尽是些惊险刺激又耗费体力的游戏。时间久了,屁股上和膝盖上会磨出小洞,小洞渐渐变成大洞,那么肉就会洞里伸长脖子窥视外面的世界。这时候母亲总会一边训斥我们一边拿起针线给我们修补。裤子是补好了,不过多了几个布丁,尤其是屁股上,补上两个圆圆的布丁,留下白线一针针缝过的痕迹。当你走起路来,远远看去,就像屁股上长了两只硕大的眼睛,随着你的步伐很有节奏地一眨一眨。
说起布丁,不得不夸一下母亲的针线活。
同样都是布丁,我留意到我衣服上的布丁要比班里其他同学的布丁要好看的多。并不是布丁的布料好看,而是布丁上的针线走得非常的均匀、细腻。不仔细看,会误以为是用缝纫机走的线。
母亲是一位性格泼辣,做事雷厉风行的人,没想到她做起针线活并不像她的性格一样粗枝大叶,更多了一些细腻。
在穿衣方面,母亲并没有把我们打扮得很光面,不过至少来说还很得体。我们那些屈指可数的衣服,虽然布满了大小布丁,却干干净净。
母亲老说,做人也要像衣服布丁上的针线一样,要一步一个脚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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