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市的房屋拆迁和农村房屋拆迁的,都需要拆迁单位及时给被拆迁人相应的拆迁补偿费。对于拆迁补偿费的给付时间法律是没有明确的规定的,但是需要按照实践中给付时间进行操作。

拆迁补偿的时间规定
按照实践中的操作,一般是在拆迁补偿合同签订以后,就应该支付拆迁补偿费。
补偿金额如何确定
非居住房屋的货币补偿金额应当根据被拆除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确定,不适用最低补偿单价标准和价格补贴。
(1)拆除未出租非居住房屋,
(2)拆除公有出租非居住房屋,对所有人的补偿款为:货币补偿金额=被拆除房屋的市场评估价×20%;对承租人的补偿款为:货币补偿金额=被拆除房屋的市场评估价×80%。
(3)拆除房管部门代管的非居住房屋,
(4)拆除房管部门代理经租的宗教团体所有非居住房屋,对所有人的补偿款为:货币补偿金额=被拆除房屋的市场评估价×100%;对承租人的补偿款为:货币补偿金额=市场评估价×80%。
拆迁补偿费主要包括房屋补偿费、周转补偿费和奖励性补偿费三方面。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拆迁补偿的方式
拆迁补偿的方式一般有两种:一种是货币补偿,别一种是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可以实行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结算差价或不结算差价的就地安置或异地产权调换。
需要注意的是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补偿方式。但是选择权要受到以下两种条件的限制:一种是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拆迁时被拆迁人只能选择货币补偿,第二种是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只能实行产权调换,被拆迁人不能选择货币补偿。
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主体
由于被拆迁房屋有私有房屋与公有房屋之区别,因此拆迁私有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而拆迁公有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房屋使用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
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要注意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
订立协议的主体
被拆除房屋的位置、性质、建筑面积
补偿安置方式
货币补偿金额
搬迁期限
违约责任
争议的处理
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还须注意实行房屋调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还应当包括调换房屋的价值金额、面积、地点、层次和房屋交付时间等事项,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支付搬家补助费、设备迁移费;
拆迁居住房屋以期房调换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根据建设情况约定过渡期,并遵守过渡期的约定。过渡期内,由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拆迁人还应支付过渡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搬家补助费、设备迁移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则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房地资源局制定。如当地对协议有备案要求的,拆迁人应当按当地规定将其订立的所有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报拆迁主管机关备案。
专业拆迁维权律师提醒,征地拆迁是一件比较繁琐的事情,在征地拆迁当中所涉及到的问题也比较的多,所以被拆迁人一定要谨慎小心,遇到不懂的或是不明白的一定要及时的咨询专业拆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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