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是指具有某种特定性质的具体的或抽象的对象汇总而成的集体。其中,构成集合的这些对象则称为该集合的元素。
分类
有一类特殊的集合,它不包含任何元素,称之为空集,记为 ∅。空集是任意一个非空集合的真子集,空集是任何一个集合的子集。
设 S、T 是两个集合,如果 S 的所有元素都属于 T,则称 S 是 T 的子集。但在T中存在一个元素 x 不属于 S,则称 S 是 T 的一个真子集。
交集,由属于 A 且属于 B 的相同元素组成的集合,记作 A∩B 或 B∩A,读作“A 交 B”或“B 交 A”,即 A∩B={x|x∈A,且x∈B}。
并集,由所有属于集合 A 或属于集合 B 的元素所组成的集合,记作 A∪B 或 B∪A,读作“A 并 B”或“B 并 A”,即 A∪B={x|x∈A,或x∈B}。
相对补集,由属于 A 而不属于 B 的元素组成的集合,称为 B 关于 A 的相对补集,记作 A-B,即 A-B={x|x∈A,且x∉B'}。
绝对补集,A 关于全集合 U 的相对补集称作 A 的绝对补集,记作 A'。有 U'=Φ;Φ'=U。
设有集合 A,由集合 A 所有子集组成的集合,称为集合 A 的幂集。
区间,[x,y],方括号表示包括边界,(x,y),小括号是不包括边界。
如果两个集合 S 和 T 的元素完全相同,则称 S 与 T 两个集合相等,记为 S=T。
运算定律
- 交换律
A∩B=B∩A,A∪B=B∪A - 结合律
A∪(B∪C)=(A∪B)∪C,A∩(B∩C)=(A∩B)∩C - 分配对偶律
A∩(B∪C)=(A∩B)∪(A∩C),A∪(B∩C)=(A∪B)∩(A∪C) - 对偶律
(A∪B)^C=A^C∩B^C,(A∩B)^C=A^C∪B^C - 同一律
A∪∅=A,A∩U=A - 求补律
A∪A'=U,A∩A'=∅ - 对合律
A''=A - 等幂律
A∪A=A,A∩A=A - 零一律
A∪U=U,A∩∅=∅ - 吸收律
A∪(A∩B)=A,A∩(A∪B)=A - 反演律
(A∪B)'=A'∩B',(A∩B)'=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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