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早,小明打电话给我。
对方上诉了。
小明前段时间打了一个撤销赠予的官司,前几天收到了一审的判决书,判他赢了。但不久,对方便提起了上诉。
我说,正常格,上诉是对方的权利。如果对方没有什么新证据,这样的案件改判的可能性很小。
要不要再请律师?
原来,一审的时候,小明是请了一个律师的。
最好继续请。
那么又要花律师费了?
怎么会?你是怎么跟律师签订合同的。
我也不是搞得太清。律师说,代理费10W,先付2W,剩下的胜诉后再付。
那把刀真是快啊。不过,现在还没有胜诉啊,你可以让律师继续代理的。
关键是老太婆胆子小,又喜欢听别人瞎讲,一收到判决书,就让我把另外的8W付掉了。现在去找律师,律师说要重新收费的。
没有这个道理的。即使约定只是代理一审,那么现在案件还没有一个最终的结果,凭什么要收剩下的钱?让他先把钱退回来,再跟他谈二审的事。
小明跟我讲,为了打官司,他前前后后花了不少钱了。一方面是自己不是太懂,另一方面是某人胆子太小,催得太紧。不要说它了。他说。
是啊,花了不少冤枉钱。
现在挣点钱可不容易啊。
我想到了一句话,艺不压身,平常学一点,关键时候就可以派上用场,省钱就是挣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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