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述千年故事,体味百态人生。
犬奸
故事发生在清朝的青州,今天的山东潍坊一代。一个姓贾的商人常年在外奔波,其妻子不甘寂寞,和家中白犬每每相交。次数之多,以至于这只狗习以为常,见到女主人便做交状。本来也算相安无事。可是某一天,常年在外的贾商人回来了,却未想,这次的回家竟然使得自己家破人亡。
这天,贾商人回到家后和自己的妻子同榻而卧,结果妻子没有拴好爱犬,爱犬见有人占了自己的位置,难免不高兴,扑到床上,一阵撕咬,可怜贾商人还不知道发生什么事,便领了便当。
好端端的主人被自家的爱犬咬死了,怎么看都蹊跷,乡里街坊也这么想,便将这件事诉诸公堂。贾夫人开始咬紧牙关,不肯承认。官府将白犬牵至她的面前,白犬当然不知道这件事需要保密,急忙咬碎她的衣服欲与之交。面对铁一般的事实,夫人再也无法狡辩,只好承认。
故事如果到这里就结束,对于今天的我们来说,虽说稀奇却也称不上震惊,毕竟今天的我们处于一个信息爆炸的时代,每天形形色色的消息不胜枚举,许多与我们无关的事,我们对其的关注较之以前大大下降。
然而,故事的后半段却让我瞠目结舌。夫人认罪之后,官府没有对她的罪行做出判决,因为夫人似乎没有触犯法律。例如,杀人之罪,贾商人是被白犬撕咬至死,并未受到谁的指使。贾夫人既非主谋,也非从犯;再如通奸之罪,古代对通奸罪行的处罚做了明确的规定,可是这通奸之罪最起码是一男一女吧,古代对同性通奸都没做规定,更遑论人兽之间。
但若就此释放,贾商人就白死了吗?官府想出一个惨无人道的办法,将贾夫人和白犬收押,若有人愿意出钱,便牵这一人一狗到其面前,做交合之状,满足观看者或好奇或龌龊的心理,还可以增加官府财政,可谓一举数得。
为官老爷的机制点赞的同时,不得不说初读这部作品,仿佛晴天霹雳,我还是个孩子啊,为什么要让我看到这些?!
可是,重读一遍,似乎有些不同。尤其是作者犹如神来之笔的一句“然人面而兽交者,独一妇人也乎哉?”令人深思,当年《大话西游》的一句台词“他好像一条狗啊”引发热议,人们纷纷表示当你感觉自己像一条狗的时候,证明你长大了,成熟了。那么当你感觉自己像禽兽的时候呢?又代表什么?
狗和禽兽
禽兽与人最大的区别在于伦理,同样渴望生存,禽兽可以尽自己的所有力量去抢夺自己想要的,人却不行,
有道是“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千年来的圣人教育早已深入人心,可是今天的我们不在认为“吃亏是福”,都是第一次做人,我们也想随心所欲。明着受人白眼,暗着来总可以吧!我们开始向禽兽进军。
一直不喜欢泰剧,觉得它太过脸谱化,好人永远纯白无暇,坏人永远气势汹汹,其实,观察身边有几个人是非黑即白的?
我见过一个小孩深受病痛折磨之时,亲戚们鼎力相助,却在为了一笔拆迁款,反目成仇的,是一家人!
这才发现原来我们好多都是半人半兽的产品。就上文来说商人在外奔波,夫人却不甘寂寞,可是夫人常年独守空房,商人却并未与之沟通,谁又比谁好多少?
街坊邻里为商人打抱不平,诉诸官府,相较今天的大厦林立,“鸡犬之声相闻,民老死不相往来”显得更具人情味,可是花钱观看夫人与白犬的丑态,来满足自己的欲望,谁比谁更丑?
其实,人与犬交并非独此一件,之前有新闻报导,重庆一女子也因丈夫常年在外,自己难耐寂寞,与家中爱犬相交,却因发生意外,被送医院,事后却被媒体知晓,大肆报道,面对强大的社会舆论及压力,该女子最终精神崩溃,跳楼自杀。 在这则报道中,确实,女子的行为有失偏颇,如今毕竟不同封建社会,女性人格独立,家庭中也并非是男人一人做主,婚姻是两个人的事,如若出现问题,首先应该与对方沟通解决,而不是采取这种最为下策的行为;但是,好事者以一己之私对别人的丑态大肆宣扬,谁又更像禽兽一些?
反思自己
有道是,严以律己宽以待人,但是大家往往都是相反的。当然,虽然在这里大方厥词,我也未必比别人强多少,但是,君子之道虽然在消亡,并不代表今天的价值观是对的,愿我们共同进步,不再向禽兽进军!
——————文本选自《聊斋志异·犬奸》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