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7年2月18日,凌晨3:20分。
M国J市内环高速公路,承载一天车流量以后的宽敞大道在昏暗的路灯弱弱映照下,仿佛也陷入沉睡当中。
然而,寂静的夜里总有故事或事故发生。
大道的这一头,22岁的销售员方婷驱车夜归。
大道的另一头,为数约四十名介于13岁至16岁的青少年正举行极速飙单车竞赛。
在一个下坡的弯道,她和他们相遇,于是悲剧拉开了序幕……
面对一场八死八伤的严重致命车祸,假如你是一位法官会如何下判?
控方援引疏忽驾驶导致他人伤亡的交通法令要求严判,而辩方律师则以方婷并无违规驾驶要求判决无罪。
2019年10月,经过两年的调查审讯,基于方婷确实在遵守交通规则下良好驾驶,既无酒驾又在弯道路段以每小时不超过五十公里的时速行驶,同时没玩手机也有系上安全带。
她,绝对有合法使用公路的权利。
反观飙单车的青少年,经过改装的单车非但没有照明灯,也没有铃铛,甚至没有刹车器。
最致命的是竟然在凌晨时分于高速公路弯道陡坡处,逆向进行非法飙车活动。
最终,法官宣判方婷无罪;同年,控方则不服上诉。
然而控方无法提呈方婷疏忽驾驶的合理证据,审理法官于2021年维持原判。
同年,控方锲而不舍再次向高庭上诉。
2022年,第三次审判,方婷的命运究竟如何?
假如你是法官,你又会怎么判?
在代入角色之前,首先必须了解M国的飙单车特色。
这绝对不是一般人印象中的单车,而骑车的方式也绝非一般人所能理解的;因为这绝对就是一种向死神挑衅的玩命活动!
这类经过改装的低矮单车名叫“蚊型单车”,为了增强行驶速度于是拆了刹车器改以双脚刹车,扶手与椅垫则调整成一致高度,为的就是在平躺与单车呈一直线以减低风的阻力。
简而言之即人车合一,以超人的姿态御风而行。
再具体些说明就是在昏暗的高速大道,乍看就犹如一群夜里游荡的野狗。



在了解了“蚊型单车”以后,你假如是一个法官,你是判方婷疏忽驾驶导致这些飙车少年惨死,或是觉得方婷才是这宗意外的受害者?
一个22岁的少女,在凌晨的高速公路转入弯道时,突然迎面冲来十六个骑着蚊型单车逆向“飞行”的超人,几秒之后,六个少年当场魂断公路,另外两个于送院救治途中伤重而亡。
毕竟是八条原来鲜活的生命,方婷此生还能彻底抹去这心理阴影吗?
这原来就是一场谁也不希望发生的单纯交通意外,可在多元文化及不同肤色的M国,事件就极易上升成为两个族群的问题。
而你假如真的代入了法官的角色,首先必须将事件还原成纯粹的交通事故,那么,你又会如何下判?
或者……先参考这位第三次审讯的高庭法官吧。
他推翻了之前的两次无罪判决,于是方婷疏忽驾驶导致他人死亡罪名成立,判处六年监禁及罚款六千M幤,出狱后再吊销驾照三年。
方婷自22岁发生这宗恐怖车祸,历经五年的官司纠缠,于27岁被判入狱,这当中的心理煎熬又是何等痛苦?
而这位法官判定方婷有罪的理由是什么呢?
途径昏暗弯道兼陡坡时,应该有危险意识而非以不超过每小时五十公里的“高速”行驶。为此,基于“大众利益”必须严惩方婷以警戒其他驾驶人。
假如你真的很投入法官角色,又会不会反向思考?
若有危险意识就不会聚众于凌晨时分,还选择在昏暗弯道兼陡坡处进行非法飙车竞赛。
高速公路原来不就是应该维护合法驾驶人的权利吗?难道凌晨非法飙车也属于大众利益?
哦,也许你会说他们还是孩子……那么他们的父母呢?难道都不晓得自家的孩子在凌晨参予非法飙车活动?
而疏忽驾驶又该如何定义?
再者,内环高速公路何以多处路段的路灯于深夜昏暗?难道相关部门都不检讨?
放任孩子骑改装单车进行死亡竞赛的父母,在悲剧发生后为何还能理直气壮指责他人“危险驾驶”?
而你,假如真是审判这宗八死八伤的交通意外的法官,你又会怎么判呢?

后续
方婷在判决罪名成立后已立即还押不得保释,其家人已决定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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