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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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同学的英语学得惨不忍睹,分数屡创新低,要不是因为升学考试在那里吊着,早就把英语书扔进臭水沟了。迫于升学的压力,虽然不得不屡败屡战,内心里却是拔凉拔凉的:短期内英语是没救了。
这是得了英语病,早、中期患者的典型症状如下:
1.热衷课外材料,课文基本上没读过,句子的意思基本不理解。课本洁净如初,品相极好的二手货,富有特色的传家宝(不知你的子孙会怎么看你)。
2.迷恋刷模拟试题,真题基本上没深挖过。刷了不少套题,可很少考过120分。
2.喜欢剖析词语用法。用法A、B、C条,搭配1、2、3种,愣是把对一条漂亮的热带鱼的欣赏,弄成了血淋淋的生理解剖,这种肢解式的学习方式搞得自己都很恶心。
3.买了语法书,课堂上摘抄了些语法条文,记了些语法规则,但大多是断章取义,再加上脑子里没有文章句子做支撑,不太会用。
4.课堂笔记工工整整地记了几本,但基本没再看过(此条女生居多)。
5.间歇性地发奋背单词,但背了很快就忘了,后来就不想背了。
6.患有严重的妄想症,总幻想有神奇的解题秘籍,练成了,每次都考第一名。
7.喜欢课堂上热闹的气氛,老师放视频时两眼放光,视频结束就病病殃殃。
8.愿意参与口语活动,不愿静下心来读书。即便读书也很少动笔,擅长行注目礼,极少有阅读时的内心激荡和内在生成,因为根本就看不太懂。
晚期患者则如入定老僧,一副遁入空门了无牵挂的神情,状似打坐参禅,却连佛号也懒得诵几声。课桌上盖上座小庙,可能也收不了几个香火钱了。
英语病患者的发病结果之一就是考试成绩差,其病根是学习理念和学习方法错误。学习理念错,所以学习方法错,所以学习效率低,所以考试成绩差,所以体会不到成就感,所以丧失学习兴趣和信心,所以厌学。
在发病之前对症下药,这种病,也好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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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脑学习,犹如吃饭。吃饭强健身体,学习强健大脑。作为同一个生物体中最重要的两个系统,二者在机理上必定是相通的。按照吃饭的道理来理解学习,似乎更容易、更直观些。
在吃饭上,人能掌控的是吃什么和怎么吃。一旦吞下肚子,怎么消化自己就很难掌控了。同理,在学习上,人所能掌控的是学什么和怎么学。学习结束后,大脑在后台处理所接收的信息,则是人无法控制的。比如,晚上睡觉时,大脑仍在忙碌地处理你在白天学习的内容。
基于此理解,我们先聊聊吃什么。中国人的主食是大米和小麦加工成的米饭、馒头。吃好主食,身体康健。英语学习亦是如此。我们的主食应该是词汇和语法加工而成的文章。对于中学生来说,课本是第一主食、真题是第二主食、模拟试题是副食、其他材料是零食。主次不宜颠倒。那些依赖各种副食和零食、火锅、麻辣烫(各种模拟试题、补充材料)的人,若再暴饮暴食(大量输入),99%的人患有不同程度的疳积症(因喂养不当导致的消化不良)。
接下来聊聊怎么吃。饭要怎样吃才有利于身体健康呢?大家都知道是,细嚼慢咽。细嚼到什么程度呢?一口饭要咀嚼多少下呢?日本和美国的科学家对此做了量化实验,实验结果是,一口饭咀嚼30次对身体最有好处。学习同样需要细嚼慢咽。一篇文章要细嚼多少次效果才最好呢?答案是22次。这是著名画家丰子恺亲身实践验证得出的结论。丰子恺53岁开始学习俄语。他把一篇俄文读22遍,分为4天读完。第一天读10遍,第二天读5遍,第三天读5遍,第四天读2遍。9个月的时间,他就可以阅读《战争与和平》的俄文版原著了。更神奇的是,丰子恺不仅精通俄语,他还精通日语、英语。

吃饭咀嚼30次和读书读22遍,数字如此接近,这绝不是巧合,而是人这个生物体的内在规律。
吃的动作极其简单,就是不停地嚼啊嚼。学习的动作也极其简单,就是不停地记啊记(理解是记忆的一种高级形式)。因此学习法也应该同样简单。那些“繁复精巧”的学习法或教学法,只不过是噱头和卖弄,不符合人的机体规律。大脑自身运行机理复杂,但使用之法却很简单,正如肠胃消化吸收的机理很复杂,但我们吃饭确实很简单一样,道法自然,大道至简,大巧若拙。
实施“吃”这个动作的主体肯定是吃饭者自己,做饭的人、端饭的人都替代不了吃饭者,他们至多只能提供些帮助。学习的主体肯定是学习者自己(老师真的要摆正自己的位置,不要喧宾夺主)。提供学习材料的人、加工学习材料的人也同样替代不了学习者,他们也只能提供些帮助。
吃饭的过程大概分为厨师做饭、食者选择适合自己的饭、咀嚼、消化吸收四个阶段。学习的过程也可以分为四个阶段:教(相当于厨师做饭)、学(相当于食者选择适合自己的饭)、习(相当于咀嚼)、巧(相当于消化吸收)。教是指老师的知识传授,学是指学生的接收和接受,习是指学习者的精进(反复的刻意的练习),巧是指学习者精进后获得的素养和技能,也体现为考试成绩(这是目前衡量学习效果的一个重要指标)。这四个阶段,教虽然很重要,但不是必不可少的。自学成才的大有人在,但不学的人靠教成才的案例从未见过。所以,学和习是必不可少的。而其分量,至少要占到整个学习过程的80%(其中习要占到60%)。巧是学和习之后自然产生的结果,不可先求。先求反而不得。但是,因为人的生物体的天然惰性,很多人仍心怀幻想,孜孜以求于各种秘籍,岂不可悲?

林语堂、李阳、钟道隆、俞敏洪等大家学习英语的方法与丰子恺的同出一脉,他们都把英语学到了化境。
钟道隆教授45岁开始采用自创的“逆向法”学英语,以“听写”为主要学习方式,扎扎实实打牢基础,一年后成为翻译,并出版多部著作。钟教授说,“学英语要静下心来打好基本功,这样才能获得英语技能,然后顺便考个好成绩。文章都读不懂却一心追求解题技巧显然是本末倒置。”

创办疯狂英语的李阳的精进方式是“背诵”。李阳在大学英语三次补考不及格后,决定以背诵文章的方式征服英语。他要背诵的第一篇文章是格林斯潘的自传《动荡年代》的前言,这个前言中他有300多个词不认识。在短暂的灰心之后,李阳痛下决心,查了两天字典,如痴如醉地细细咀嚼了6天,把这篇文章消化吸收了。18年过去了,李阳还能背诵这篇文章!一篇文章的“精进”彻底改变了李阳的一生。李阳的方法是非常高效的:仅就词汇量来说,8天掌握300多生词,平均每天掌握37个多生词,一年读书300天的话,就掌握11250个单词。这样的词汇量,不要说高考,考研究生都绰绰有余。如果按照这个效率来推算,高考考纲词汇3500个,100天就可以完全掌握了。最重要的是,通过背诵文章,你掌握了这3500个考纲词是如何发音的,是如何组成句子的,你更获得了文章的篇章结构和语感。这些正是高考考查的核心能力。

两次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提名的林语堂在谈到英语学习时说,“学习英语唯一的正轨,不出仿效与熟诵;仿效即整句的仿效,熟诵则仿效之后必回环练习,必使能顺口而出而后已。凡能依这方法读英文的,无不成功,而且这极容易,真是学习英语的康庄大道,其应用远超出于各种教授法之上,初级高级都可适用。”他强调说,学生最要的方法,是学时必整句吞下去,再整句吐出来,其文必顺,其音必正,句法必通,用字必当。

新东方教育集团总裁俞敏洪曾经说:“学英语必须持续精进。假设要背句子,就要背到滚瓜烂熟,并持续背下去。一个人一天背10个句子,一年就是3650个句子,那么这个人的英语就是全球顶级水平。”俞敏洪高中复读时把老师布置的背诵作业背得滚瓜烂熟。持续精进,让他的英语成绩从第一次高考的35分提高到第三次高考的95(满分100分),最终被北京大学外语系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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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饭讲究“食不厌精,脍不厌细”,这样的吃法对身体最有好处。学习采用精进的方式,减量而后增效,融汇而后贯通,熟练而后生巧,精进而后速成。
邓小平说,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那么,学习的技术则是学习的第一生产力。你的学习方法是否科学,可以用以下三个问题来检验:
1.你的学习方法有哪些人用过?他们取得了什么样的成绩?
2.你的学习方法符合脑科学原理吗?
3.如果你的学习方法无法用前两条证明,但自己学得轻松高效,成绩优异,那也是科学的。否则,你基本上是属于乱学的。
打仗要有武器,学习要有学具,否则后果可想而知。可悲的是,目前绝大多数学生仍处于赤手空拳与学习作战的原始状态。“精进速成法”研发的“互译过滤循环记忆表”、“高效记忆安排表”等配套学具,帮助使用者在阅读、写作、听力、翻译和口语5大技能上取得了显著的进步。
想象一下,当你的大脑里有了数百个标准的英语句子和数十篇标准的篇章结构时,活用这些句子和文章写作文,再苛刻的阅卷老师,顶多能扣你几分?扣你2-3分已经是很挑剔了吧?做阅读理解、完形填空、语法填空等题目时,看到前半句你就知道下半句要说什么了,理解力这么强悍,考个高分还是问题吗?
……
英语,本来是可以短期提高的!可惜,因为错学,结果疳积了!
作者简介
段惠彬,中学高级教师,浙江省台州市名校长及骨干教师发展共同体核心成员,温州市高中英语口语、听力竞赛优秀指导师,浙江大学新高考校长及骨干教师高端研修班特聘讲师。所教班级高考均分126+,30余名学生考入香港大学、浙江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等名校。著有《英语奥林匹克》(高三版)、《魔方英语》(丛书)、《教材知识详解》等10余部英语图书,在《中国青年报》、《中小学英语》(人民教育出版社)、《英语学习》(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中小学英语教学与研究》(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等数十家报刊发表英语教学文章100余万字。联合浙江大学、新加坡国立大学等名校教授、学者,深入研究脑科学在学科学习中的应用、生涯规划和志愿填报,形成了“因材导学、精进速成、生涯规划、填报护航”的教育教学特色,研发了相关图书、课程等产品。
作者交流电话:15058361811(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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