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性质判断
本节研究性质判断的四个问题:什么是性质判断、性质判断的种类、性质判断之间的真假关系以及周延性问题。
一、什么是性质判断
性质判断又称直言判断,性质判断就是直接断定思维对象具有或不具有某种性质的判断。例如:
①散文属于文学范畴。
②散文不是诗歌。
③有些学员是高中毕业的。
④有些学员不是为文凭学习的。
⑤所有的规律都是有客观性的。
⑥所有的规律都不是约定俗成的。
以上六例,都是性质判断,都是直接断定思维对象“散文”、“学员”和“规律”具有某种性质(例①、③、⑤),或不具有某种性质(例②、④、⑥)。在有的逻辑著作中,也因而称此种判断为直言判断。
性质判断是由四部分组成的,它们分别称为主项、谓项、联项和量项。
1.主项:表示思维对象的概念,通常用“S”表示。上述例子中的“散文”、“学员”和“规律”就都是主项。
2.谓项:表示性质的那些概念,通常用“P”表示。上述例子中的“属于民主主义革命的范畴”、“无产阶级领导下的民主革命”、“高中毕业的”、“为文凭学习的”、“有客观性的”和“约定俗成的”就都是谓项。
3.联项:是连结主项和谓项的。“连结”分为肯定和否定的两种:前者一般用“是”表示思维对象具有某种性质,如例①、③、⑤;后者一般用“不是”表示思维对象不具有某种性质,如例②、④、⑥。
4.量项:是表示思维对象数量的,它有三种。一是单称,如例①、②,它没有明显的数量词来表现,只是其思维的对象被反映为一个单独概念;二是特称的,如例③、④,其数量词一般用“有些”、“有的”等;三是全称的,如例⑤、⑥,其数量词一般用“所有”、“一切”等。
二、性质判断的种类
在性质判断中,决定判断形式的不同类型,是判断中的联项和量项。根据联项和量项的不同,性质判断可以分为以下六种:
单称肯定判断:这个S是P
单称否定判断:这个S不是P
特称肯定判断:有S是P
特称否定判断:有S不是P
全称肯定判断:所有S都是P
全称否定判断:所有S都不是P
单称肯定判断是断定某一个对象具有某性质的判断,例如,“散文是属于文学范畴”;单称否定判断是断定某一对象不具有某性质的判断,例如,“散文不是诗歌”。
特称肯定判断是断定某一类中有对象具有某性质的判断,例如,“有些学员是高中毕业的”;特称否定判断是断定某一类中有对象不具有某性质的判断,例如,“有些学员不是为文凭学习的”。
全称肯定判断是断定某类中的全部对象都具有某性质的判断,例如,“所有的规律都是有客观性的”;全称否定判断是断定某类中的全部对象都不具有某性质的判断,例如,“所有的规律都不是约定俗成的”。
由于单称判断与全称判断,都是对某一个(或某一个类)思维对象的全部所作的断定,因此,在对它们量项的逻辑特性进行研究时,就可以同等地看待。这样,性质判断就可以归纳为以下四种基本形式,即:
图示
A、E、I、0这四种简称,在以后讲推理时要经常用到,因此要熟记它所表示的是哪种判断。
注意在日常用语中,当讲到“有些是…”时意味着“有些不是…”;而当讲到“有些不是…”时又意味着“有些是…”。作为特称判断量项的“有的”或“有些”,其含义只是表示“有”或“存在”的。
在特称肯定判断(I)中,它只是断定在某类事物中有对象具有某种性质,至于这类事物中未被断定的对象是否具有某种性质,它未置可否。
例如,“有些乳动物是胎生的”(I),就只是断定有“哺乳动物”具有胎生的性质,至于还有些“哺乳动物”是否具有胎生的性质,它没有作断定。根据同样的道理,在特称否定判断(O)中,它只是断定在某类事物中有对象不具有某种性质,至于这类事物中未被断定的对象是否不具有某种性质,它也是未置可否。因此,特称判断的量项“有的”应当理解为:它少到可以是至少有一个;但多到就不只是“有些”,也可能是“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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