摸到篮球,是高中开始的。
看到篮球,总觉得滑如泥鳅,抓不到手里。体育课时,老师先让大家分为几组,一组一个篮球,放在前面,躬身用手托扶着往前小跑。篮球滚动离开手指算输,结果有近一半学生不能完整完成这一“竞技”项目。很不幸,也很惭愧,我便是这近一半学生中的一员。
后学三步上篮,硬是让实习来的体育老师不停叹气,直接放弃了先天愚笨的学子。高三和大学时,作为篮球运动的“散兵游勇”,偶尔会露个身影。那时觉得篮球就是火球,既烫手也烫心,偶尔抓着球想的不是运球和投球,而是转给队友,好尽快脱手。
大学一室友,篮球打的超级棒,每逢周末,一早拽着宿舍五个伙伴,约着联谊的妹妹,一大早占据个篮球场地,当正值青春年少,风华正茂,一边聊天一边玩着休闲式篮球,倒也玩的悠闲自在。
后又和一篮球技术高超的伙伴租房住,在他感染下看赛事,尤其是NBA排名榜,越看越羡慕。 看一段时间后,细细想想自己,还是走休闲篮球运动比较合适。一等能自食其力,便买个篮球,自己找个人少的篮球场地自己玩,想投球就投球,想带球就带球,好不舒服自在。等离开了校园,才发现篮球休闲一次越发的不易。场地要不封闭供内部使用,要不停满车辆。加上伙食越发油腻,人心越发慵懒,不是坐就是躺,倒是篮球离我的生活娱乐越来越遥远了……
这次,被同事邀约,其实就是拽着到了篮球场,还是在外围小跑两下,顿时汗流浃背,气喘如牛, 跑不动,跳不起,心里一阵哀叹:廉颇老矣!
噢,对了,鄙人不是廉颇,但已老矣!
也许在篮球方面,一直就没年轻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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