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更编号:156
(1)
突然想起小时候做过的一道题:
3个空的饮料瓶,可以换一瓶新的饮料啊,有12个空的饮料瓶,他最多能喝到多少瓶饮料?12÷3=4(瓶),4÷3=1瓶……1(个),向老板借一个空瓶,1+1+1=3(个),3÷3=1(瓶),喝完之后还给老板一个空瓶。最多可以喝:4+1+1=6(瓶)。
借了1个又还回去1个,实现了利用的最大化。
大部分人在第一次做的时候,是想不到借一个有还回去的。但的确最后,一个关键的点撬动了整个事件。
(2)
有人说,开发商是最不应该存在的公司:设计是设立公司的、建设是建筑公司在做、销售有专业销售公司、策划有策划公司。开发商只是整合而已,唯一的能力就是和管理者处关系,和银行吹牛逼。的确活全部是别人干的,但没有开发商还正做不成,即使没有专门的开发商,也有做相应工作的人。
虽然拿瓶盖比,没有什么道理,但是关键点撬动整个事件的事情,其实是比较难的,缺了并不行。
(3)
《黑雾》里的一段对话:
“你看见中间那个人吗?他就是这场球的老板”
“你说中间这些人都押对了,他不就亏了吗?”
“亏不了,要是大家都押甲队赢,他就会跑到另一个更大的场子,去押甲队赢,如果甲队真赢了,他这边输的钱,又从那边全捞回来了,这叫风险分担。”
“那这样的话就挣不多了”
“真正做生意的人赚取的是有限利润,暴利是长久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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