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风送爽,桂花飘香。在这个收获的季节,在全国人民欢庆中秋、国庆双节的喜庆时刻,我高兴地宣布:我已被我评选为宇宙一流律师。
本次评选,由我组成了评委会。认真审核了我提交的书面评选材料,核查了我的硬件条件,同时征询了全宇宙法律同行的意见,评选结果具有正式效力。
我一一核对了我的身份证、户口本、法律职业资格证和律师执业证,上述材料真实有效,足以证明我是一名地球上的律师。
我又通过走访了解到,我有房产一处,面积超过30平;有车辆一台,四个轱辘能跑;出门有衣穿,饿了能吃饭。虽然房屋是租的,车也是一辆夏利,但根据我制定的评选标准,完全满足评选宇宙一流律师的硬件要求。
我还向金星、木星、水星、火星、土星上的律师同行发去了征询函,询问他们的意见,截至目前,仍未收到有效回复。依据评委会制定的“沉默就是同意,无回复就是无意见”原则,我认为金木水火土星上的律师同行都同意我入选宇宙一流律师。
本次评选,公开、公平、公正。我没有接受我的任何吃请,我没有接受我的任何贿赂,我坚持原则,独立判断。本次评选的结果经得起全宇宙的考验,经得起时间的考验。
现在,我正式宣布,我已经成为宇宙一流律师。以后,我可以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场合于名字前冠以“宇宙一流律师”的称号:名片印刷;与客户洽谈;法院笔录签字(如果法院允许)……
我在恭喜我的同时,我也要提醒我注意:名誉只代表过去,实力才决定未来。如果想要世人接受“宇宙一流律师”的称谓,则必须具备扎实的法律功底,保持自由的个性风格,坚持独立的思想评判。谄媚权贵,趋炎附势,看似风光无限,实则背离初心,轻则惹得众人耻笑,重则身败名裂成为历史的反面教材,虽有一流之称谓,却是不入流之狂徒。
以上所言,句句肺腑,还望牢记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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