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是有利于企业的申报工作,如果不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可能影响申报工作,后续还会因为账目不合格而被抽查进行答辩。最重要的是可能会被一票否决!如果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成功的话,一般企业的交税是25%,企业申请国家高新企业后税收只需要交15%的税。
根据最新(2018版)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新政,申报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通过的企业必须申请2019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应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什么好处?
案例
某制造公司2017年认定成为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既生产、销售大型轮船、汽车发动机检测设备,也从事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业务。
1、2018年9月,该公司收到一笔业务,将为某大学开发动力检测项目,成果为某大学所有,12月开发完成获得该项技术开发费用共100万元,并已做了技术合同登记;
2、2018年该企业总收入7460万,应纳税所得额为600万;
3、2017年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190万,2018年可加计研发费用为390万。
2019年5月10日该企业启动2018年度汇算清缴工作,请测算2018年应交多少企业所得税?
分析
1、技术合同
金额500万元以下,所得税全免,应税所得额减100万
2、企业所得税优惠
企业所得税减按15%征收
应税金额:500万*15%=75万
3、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加计后企业所得税:(500-390*0.75)*15%=31.12万
4、研发奖补项目
2018年可加计研发费用较2016年增长200万,可申请省研发奖补资金20万
综合上面分析我们可以得出
不考虑其他因素,享受全部的税收优惠,可以节约税收:150万-31.12万=118.88万
申请省研发奖补项目,可获得20万的奖励
折合下来,总体节税增利138.88万,2018年所得税为25.75万
如何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享受优惠的基础(以高企为例)
有一定的经费投入
引进一定比例的科技人员;
购入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或无形资产;
能支撑研发过程必备的支出;
研发的载体:好的项目
能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能优化企业产品的结构;
能给企业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
完善的科研管理机制
项目立项管理机制;
科研项目管理机制;
科研团队管理机制;
科研人才奖励机制;
知识产权管理机制;
规范的财务核算体系
能精准归集研发投入;
熟悉国家的税收政策;
合理利用政策,享受优惠;
研发活动表现形式
基础性研究
不以任何专门或特定的应用或使用为目的,纯粹是为了获得更多知识为目的,没有实际应用目标的基础性、试探性的研究。
应用性研究
对基础性研究成果寻找实际应用途经,而开展的创造性研究。
实质性改进
利用从研究或实际经验中获得的现有知识,为生产新材料、新产品、新设备、开发新工艺、新系统和新服务,或对已产生和已建立的上述各项进行实质性改进,而进行开发、测试、小试、中试等试验性、系统性工作。
研发费用核算口径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注意要点:
1.自主研发无需事先通过科技部门鉴定或立项
2.失败的研发活动所产生的研发费用也可加计扣除
3.盈利企业和亏损企业都可以享受
4.叠加享受加速折旧和加计扣除政策
5.当年符合条件未享受加计扣除优惠的可以追溯享受
6.负面清单行业的企业不能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
高企与加计政策不同之处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注意事项
科研项目:立项内容说不清、道不明钻漏洞,“编造”研发项目;在以前年度已申报项目的基础上,改头换脸;
费用核算:似是而非,想当然根据自己的片面理解,或按照自己似是而非的“职业判断”无原则列支研发费用
核算凭证:偷梁换柱,耍“聪明”日常经营管理的费用通过改头换面,以能“挤”入研发费用中
混水摸鱼、连混带蒙搞“扩围”研发费用的核算内容进行“自我扩围”,加大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基数
不征税收入:相关费用与摊销税前扣除不配比不征税收入处理的财政性资金用于研发活动所形成的费用或无形资产,不得计算加计扣除
定制产品检测调试:混淆概念,明知故犯作“创新” 常规性升级、成果直接应用不得计算加计扣除
委托研发:欲盖弥彰,转换形式成“外协”将委外外部个人的研发转换为外聘人员支付劳务报酬,达到全额加计扣除
资本化支出:分期摊销,加计扣除传歧义为了实现当期税负降低, 想方设法找出各种理由实现研发支出费用化
要点:
合理的研发费用投入和列支是评价企业的长期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重要指标;
精准地列支研发费用,是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加计扣除的重要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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