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琳坚持第1725天分享(2022/4/6)
在焦点建构解决之道之中,坚信当事人才是自己生活的专家。所以非常看重当事人自身的参考架构,而且会尝试用以下三种方式,朝着建构解决之道的目标迈进。
第一,询问当事人:他们想要看到生活中有怎样的改变?他们通常会以描述自己的困扰作为回答,我们会接纳这些当事人对于困扰的界定,以及他们描述自身困扰时所用的字词或分类。
第二,访问当事人:当他们的问题获得解决了,他们的生活将会有什么不同?我们仔细的倾听,努力的尊重当事人所想要朝向的生活方向,以及他们表达这些目标时的用字遣词。
第三,探问当事人:他们对其困扰之例外的知觉。我们尊重这些知觉,视其为当事人之内在资源和力量的证明。同时我们也将其视为一讯息来源,其可显示出当事人生活脉络中所有的有助益的外在资源。
因此在建构解决之道的工作中,在与当事人晤谈时,我们并不将自己视为科学的评估当事人困扰与问题的专家,相反的我们会致力于成为:探索当事人的参考架构,并确认当事人的知觉,而将其用来创造更令他们满意的生活之专家。
当能以这种方式来运用当事人的参考架构时会发现当事人的抗拒不再成为需要被关注的焦点,同时也发现我们同样可以和不同的当事人一起工作,也能处理更为多样化的问题,而且都能运作的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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