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偷了妈妈的钱,要被打手(打脸的那个真不是亲妈),这个道理都懂。可是我们现在的立法趋势确是越来越保护犯错者的手掌,缺了严父的威严,多了爸比的温柔。
比如说小偷偷你东西,你去追击,导致小偷死亡,这是你的过失。比如小偷光顾你家,你设了电网,把他电死,也是你的不是。而且,在各路公知一致的努力下,劳教制度被取消了,并非想为这个时代的遗腹子说好话,只不过,曾经多次犯错的代价会很大,如今却很小。
偷偷地告诉梁上人,你们的犯罪成本低了。
当年迈克菲事件发生以后,大国的掌舵者克林顿始终对这个小国给的耳光如梗在喉,欲言又止,于是只能到处宣传对一个初来的异乡客使用这样的刑罚是错误的。
鞭刑被西方世界批为野蛮和不人道,可不管外面的世界如何舞风弄墨,鞭刑始终在新加坡延续着,这个犯罪率世界最低的国家,是世界有名的花园城市,但千万别忘了瑰美带刺,花香藏蜂。世间万物,各有活法,鱼不飞,狼不泳,花不语,象不微,你我不一样,这是民主,也是自由。
多希望中国也能有同样的处罚,棍棒之下出孝子的道理总被亲西人文主义贬低的一文不值,却忘了军无法不立,法无严不威的道理。若总把自己的手伸进别人的口袋,就应该小心这只手再也拔不出来。
有时候,就要让不是亲妈的人来打你一耳光,至少你能惦记着伤疤惦记着疼,而不是惦记着货架上不属于你的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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