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深之处—圣经福音网
我们都是爱主的人,所以我们也当建立爱主、事奉主的家。而这需要靠着主的怜悯和恩典。
我跟姊妹开始交往的过程很简单。在我准备国家医师执照考试的时候,服事我们的学长,带我们到一个弟兄家里交通。那位弟兄开始时先问我有没有交通的对象,从晚上九点半到半夜一、二点,他交通的内容全都是关于婚姻的异象。剩下后面的十到二十分钟,弟兄才问我对于婚姻对象的条件。我很制式的回答他。
到了第二个晚上,简单的又有了交通,这就是介绍的开始。之后我和姊妹就开始交通。在我和姊妹热恋的时候,正好有一个特会,上千的弟兄姊妹参加。我当时十分的想在会场中找到姊妹。姊妹从桃园去,我从台中去。我从到达起就一直在找她,但都找不到。那时候心里就想:「不要找了吧,要专注在职事的交通上。」那时弟兄在台上分赐神的话,我就稍微的把目光往上看了一眼,哦!看见她了!看见我心所爱的。当时我就有一个感觉,自己去找是妄求的,所有的目光要透过职事、要透过基督自己;我跟姊妹惟一能对焦的,必须是在主自己的身上。
我跟姊妹交往了一年半,就结婚了。结婚时我们有一个奉献的祷告:「主阿,我们要能够全家上去,一同的爱你。」
(李乐业)
我们大一时因为教会生活非常的忙碌,我的父母很替我担心,每次只要一回家,父母就会赶忙跟我讲:「唉,你别光顾着聚会阿!你要多注意『自己的事』。」我父母是讲得非常的含蓄。但我知道他们所谓「自己的事」是什么事,就是婚姻的事。
那时我年纪还小,并没有特别去找,不过我对婚姻有个定见,就是「信与不信的,不能同负一轭。」(林后六14)我也信托主和教会,所以心里不会烦乱。当我父母提醒我时,我是非常的放心,觉得主会有预备。但也是因为父母的提醒,所以我对婚姻这件事非常的看重,深觉这是一件我人生很重要的事情。
也有一些朋友和同学想要找我交往或交通,我也是抱着「信与不信的,不能同负一轭」的态度,对于没感觉的人我通常不会有什么的来往,免得有什么后遗症。有一次,有一位我比较欣赏的朋友来会所找我,我请服事弟兄跟他谈一谈。弟兄跟我的朋友谈完后告诉我说,他摸了一摸那位同学的里面,觉得他是死的!我当时觉得那就算了,因为我信托服事者的交通。
后来在我大四时,有一天陈泓君弟兄来找我,问我有没有交通的对象,我说没有。他又再问我有没有什么条件呢?我觉得爱情、婚姻是极其浪漫的事,讲什么条件呢,讲条件岂不落入俗套?弟兄跟我说,我需要在灵里好好的寻求。我就回去认真祷告,跟主说我要什么条件呢?对我来说这就好像说愿望一样,要许到最高才行,不然就亏大了。
我想了又想,我跟主寻求的最后两句就是:「二人要能彼此激励,同得国度奖赏。」只要我们能彼此激励,同得国度奖赏的,就是了。在我准备好要去回答陈弟兄时,他竟然出国了,我只好等待。后来又有一个服事的弟兄来找我,说要帮我介绍一个弟兄,我里面非常的清楚,虽然我不知道他要帮我介绍的弟兄是谁,但我的对象不是在于我的选择,不是我的比较。我就跟那位弟兄说,已经有弟兄要帮我介绍了,就婉拒了。
等陈弟兄回来介绍乐业弟兄给我时,我看到他就非常欣赏他以教会的事为念,也非常受他笑容的吸引。在交往的过程中,很经历两个点:一是要寻求主,二是要摆在身体的交通里面。
(李邓湘兰)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