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无意间翻阅到八月长安的一本书《时间的女儿》,说是29岁了,在30岁来临时给自己的礼物,我今年49岁了,如果给自己礼物,该给什么呢?
29岁的她去欧州各国游历,学过巴赫,有最细腻的心思,写过几本小说。而我,49岁,曾经花2000元跟着一个酒类经销商去过一次俄罗斯远东地区。然后去深圳晃悠过几年,我学过的音乐是会唱最简单的简谱,五线谱还记得一句下加一线C调多!也学过美术,画过素描,最难忘的是毕业那年老师的肯定。但之后的几十年却再没摸过画笔。浑浑噩噩地生活,以一个受害者的姿态活着,生命中既没了诗也没了远方。谁在迫害我,时至今日,我有点明白了,是我自己。面对生活的考验,每个人都有自己选择的权利,而我自己选择了做时间的弃儿!
在一个乡村学校作教师,晃晃悠悠,三十年过去,还有几年就应该退休了,仿佛是眨眼间的事情!眼望窗外刺眼的阳光,我想将自己读过的故事整理一下,也许没能力为世界留下什么,但可以跟我的女儿谈谈我读这些故事的感悟,算是做点有意义的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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