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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摇》抄袭《哈利波特》:我就是抄袭,我就是火,你奈我何?

《扶摇》抄袭《哈利波特》:我就是抄袭,我就是火,你奈我何?

作者: 叶子的文艺麦田 | 来源:发表于2018-06-28 00:03 被阅读40次

近日,由杨幂、阮经天主演的奇幻剧《扶摇》正在热播,该剧从开拍到开播热度就一直居高不下,长期占据微博热搜榜,#杨幂扶摇# 、#扶摇大师兄渣男#、#扶摇9#、#扶摇跳崖# ……一集剧情好几个热搜,网友们也津津乐道,追剧刷屏,但在一片叫好声中,有一条话题显得格格不入,醒目且刺眼:#扶摇抄袭哈利波特与火焰杯#。

有网友列出了电视剧《扶摇》前六集同哈利波特与火焰杯的相似度对比,情节发展、比赛设定皆有雷同,且证据显示编剧解嬿嬿的确曾经看过哈利波特。随后,《扶摇》又被扒出宣传海报抄袭、片头抄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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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禁让我想到去年大火的仙侠剧《三生三世十里桃花》,这部“奇剧”从原著小说到电视海报、再到游戏周边,从文字到画作,再到音乐,无所不抄,风波不断,一而再,再而三的,不断挑战反抄袭人士的底线。

但,它依旧火爆。收视率虽有造假嫌疑,但的确高升长虹。国名度更是显著提高,那段时间,不管是微博热搜、公众号,还是朋友圈、空间,甚至是新朋好友之口,都在谈论三生三世的相关剧情。

网民们口诛笔伐,痛陈抄袭剽窃之罪过,但那只是小部分人。大多数人沉迷跌但起伏的剧情和姑父整容般的演技,对这部剧津津乐道,赞赏推崇。

抄袭是原罪吗?但那有什么关系,好看就行了呗!很多人都这样想着。

观众似乎对电视电影的要求格外的宽容,只要求在“好看”二字既可。对抄袭事件格外的漠视,似乎都是小题大做,原本是没什么大不了的。

事不关己,看客又怎能懂得亲历者的委屈与愤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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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袭有理。

郭小四抄袭,现在随便导个电影都上亿。

爱情公寓抄袭,2015年底就有120亿的播放量。

唐七抄袭,电视剧照样拍照样火。

抄袭就能名利双收。被告了之后也无关痛痒,粉丝们就能把原创者喷死。

既然如此,那就抄吧,都抄,你抄我的,我抄别人的,什么原创,什么文学,什么想象力,见鬼去吧。

有人举报抄袭,抄袭者继续横行霸道,举报者被人肉威胁。

无所谓,粉丝们都说了,“鸡蛋好吃就行,何必认识下蛋的鸡。”

那就这样吧,大家都闷着头抄袭吧,有一个原创的,大家集体弄死他。

王朔站出来骂过:

“我只知道出过一个小偷叫郭敬明。他的行为算什么?对我们来说算入室盗窃。说实在的,我根本不知道有80后,只知道出过一个小偷,像这种人不能再出书了,除非道歉,道歉就是好孩子,如果不道歉,那我以后也剽窃别人。盗版都能枪毙,他比盗版更可恶,署名权都侵犯了。是不是应该提议盗窃智慧财产列入盗窃财产,列入刑罪,否则完全把游戏规则破坏了。”

既然是破坏游戏规则,为大多数人不齿的行为,那为何抄袭事件层出不穷?

郭敬明的出版贵人黎波多年之后接受采访说出了郭敬明抄袭的底气,“我在华艺到现在打过五次著作权的案子,没有一次败的,我明明知道是剽窃的都打胜了。知识产权的官司特别是侵权的,很难打赢,你告剽窃,除非他直接抄你的,你根本就没有办法。”

这就是如郭敬明一众抄袭者们大肆抄袭的底气!

正如人民日报评论,“文化资本的逐利性、商业力量的诱惑力、读者市场的激烈竞争都是抄袭的直接推手,但背后还是人的价值观在起支配作用。”

观众的版权意识太过薄弱,对作品的要求太低,而对明星的忠诚度太高,以至于部分人选择性忽视抄袭行为,甚至为维护所爱,是非不分,颠倒黑白。

这样的价值观与世界观,使得恶性资本伺机而入,抄袭行为大肆猖獗,原创环境一片混乱,原创作者苦不堪言。

但法律有待完善,观众乐意买单,抄袭者仍然肆无忌惮,指哪儿抄哪儿,赚的盘满钵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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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袭有理!!!

前有《爱情公寓》照抄《老友记》、《老爸老妈浪漫史》等一系列美剧,仍被奉为青春经典、现象好剧,马上要拍的大电影也是一片叫好;后有黄旭新歌抄袭窦唯《高级动物》,一面致敬,一面称从未听过被疑似抄袭的歌曲,大量重合之处都是巧合。

老实说,看到黄旭抄袭的热搜时,我和广大网友一样,只想问一句,黄旭是谁?

是不是炒作不作讨论,但此次抄袭事件和以往的其他抄袭一样,虎头蛇尾,不痛不痒,不了了之。

这似乎已经成为一个事实,抄袭有理,抄袭无罪。

法律的约束有限,道德的谴责微小,舆论的鞭笞无关痛痒,想抄的抄,爱看的看,该赚的赚,大多数的人都很开心。

但有谁关心那些原创作者的死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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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文字为例。写出一篇文章,并不是只要打开电脑机械的打字就可以的,也不是突然灵感迸发思绪飞扬就完成了的,更何况灵感来的不易,思如泉涌的情况更是少之又少。写出一个故事,我可能要花一秒钟获得一个契机,花几天的时间描绘出一个大纲,花几个月的时间写出一个初稿,花更多的时间删删减减,修修补补,才能形成一个相对满意定稿。

而在这个过程中,思路顺畅时奋笔疾书,可以兴奋地一天不吃不喝,专心码字;思路中断时抓耳挠腮、捶胸顿足,翻来覆去的睡不着觉;思绪枯竭时,蓬头垢面,脸色蜡黄的熬夜干坐在电脑前,却头脑发晕,写不出一个字的难过,孤独,绝望,无人理解。

可能最终的成品依旧不够完美,依旧有很多人批评指点,但那是心血。那是作者用时间,用精力,用身体,用心堆砌的,打磨过的作品。就如同自己精心养育的孩子。

而这样的心血却是为他人做了衣裳。抄袭者无所畏惧的盗用原创者的作品,因为他在原作品上做了精加工,因为他满足了看客的观赏需要,因为它“好看”,所有人都原谅了他,甚至对他感恩戴德

原创者呢?他们怎么办呢?他们有口难言,他们投诉无门。自己辛辛苦苦奶大的孩子穿了身新衣裳,叫了别人娘,也只能打碎了牙,往肚子里吞

《孤芳不自赏》的原著作者风弄对媒体坦言:“网文作者创作艰难,抄袭是一条成名获利的捷径,所以常有人铤而走险。而这些铤而走险却获得巨大回报的人,会进一步加剧那些默默认真写文的网文作者的困境,实在是一个恶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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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网上戾气太重,一旦与抄袭沾了边,网民就跟打了鸡血一样,笔杆子当作枪杆子使,群起攻之。他们说这是矫枉过正,反抄袭妖魔化,百害而无一利。

反抄袭妖魔化当然不好,物极必反,任何一种现象极端化,妖魔化都不好,但问题是,真的有妖魔化吗?

群口诛伐起到作用了吗?抄袭作品下架了吗?抄袭者受到应有的惩罚了吗?原创者要的正当权益得到维护了吗?

没有。

那还谈什么“矫枉过正”。

互联网时代,数字媒体传播速度之快,范围之广,都是前所未及的。人们更轻松的获取信息,更快捷的编写信息,更自由的发布信息,一切都迅速而方便。但这也给了许多投机者钻空子的机会,让许多抄袭剽窃行为肆意泛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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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小四接受《外滩画报》采访时十分狂妄不屑地表示,“为了工作我每天只睡3个小时,7年没有休过假,也没时间谈恋爱。而另一个人他天天玩,在网上骂人,你说我不成功谁成功?今天的这一切都是我应该得的,我是个没有原罪的人”。

他生动地诠释了“生命不止,抄袭不息”的顽强拼搏精神。2016年,他又写了本小说《爵迹》,被网友扒出疑抄袭了日漫《大剑》和奈须蘑菇的作品《Fate/staynight》。

电影烂片《爵迹》上线之后,票房糊到亲妈都不认识了。“我成功就是理,我就是当代的中国梦”之类的励志语录成为了笑话,哭诉“是不是只有我死了,你们才不会骂《爵迹》?”

但法律判决不了的不是无罪,控制了舆论也不代表控制了人的思想。

观众是最好的审判官。

常在河边走的小心湿鞋,有些帽子一旦扣上了就难以摘除,不如自立自强,问心无愧。

致抄袭者:法律未能面面俱到,人心尚且量大宽容,但,但愿在夜深人静之时,良心还能如白日一般坦荡。

致原创者:执笔一只抒我意,不与宵小同台戏。总有青天白云,总有牢笼监狱,天道好轮回。

致看客们:虽暂时与己无关,但仍求以己度人,不支持也请勿非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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