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轻与重 主角是托马斯(在上一篇中已经大致说过啦)
第二部 灵与肉 主角是特蕾莎
灵与肉是特蕾莎的母亲“传递”给特蕾莎的,母亲用一些“低俗”的方式向过去的青春和纯洁告别,却让特蕾莎无所适从,感受到灵与肉的分离。特蕾莎在于托马斯的爱情中,也非常希望找到一种“自己的身体在托马斯心中是唯一的”特殊性,当然,当她发现托马斯还有许多情人之后便怒不可遏便是这个原因,她一心期望的特殊性消失了,而她又一心希望能够守住这份特殊感,便将托马斯拴在自己身边,或者说,把自己拴在托马斯身边。
产生特蕾莎的这一情景,粗暴地显示了肉体和灵魂之间不可调和的两重性——这一人类根本的体验。 从前,人们总是惊恐地听自己胸膛深处传出有节奏的咚咚声,想知道到底是什么。人当然不会把自己完全等同于像肉体那样奇异、陌生的东西。肉体是囚笼,里面有个东西在看、在听,在害怕,在思索,在惊奇;这东西在肉体消失之后还在,还残存,它就是灵魂。
特蕾莎希望透过镜子从自己的身体中看到自己的灵魂。
每次成功,于她都是令人陶醉的一刻,灵魂又一次浮现在肉体的表面,如同船员们冲出底舱,奔上甲板,向着天空挥臂高歌。
第三部 不解之词 主角是托马斯的情人萨比娜和她的情人弗兰茨(也是有妇之夫)
“不解之词”就是说人们所使用的的语言虽然是相同的,但是表达的意蕴或者在符号背后的东西却是不同的,也就成了不解之词了。比如文中所说的“女人”、“忠诚与背叛”、“音乐”、“光明与黑暗”、“游行”、“纽约之美”······同样的词,对于双方来说的意味不尽相同甚至是大相径庭的。就拿“音乐”来说吧,对于弗兰茨来说,音乐艺术意味着高雅、愉悦,它是令人陶醉的,并且也很喜欢跳舞,可是于萨比娜而言,音乐则成为了噪音的代名词。
对他来说,音乐是救星:它将他从孤独、幽闭和图书馆里的灰尘之中解救出来,它在他的身躯上打开了多扇门,使灵魂得以释放,与他人相亲相爱。他喜欢跳舞,并为萨比娜不跟他一样喜欢跳舞而感到遗憾。
以音乐为名的噪音自她小时便如影随形。她在美术学院读书时,整个假期都得在当时被称为“青年工地”的地方度过。年轻人全被安排住在集体木棚里,参加建设高炉。从早上五点到晚上九点,高音喇叭里不断喀啦喀啦地放出尖厉的音乐。她想哭,但那音乐是欢闹的,无处可逃,躲在厕所里不行,蒙在床上的被子里也不行,到处都是高音喇叭。音乐仿佛是一群放出来扑向她的猎犬。
而这样的“不解之词”在现实生活中俯拾皆是,只是无人在意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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