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物件
在我还是一个孩童的时候,认识的人并不多。大体还有精力充沛的原因,我可以毫不费力地记住每一个班上同学的名字,乃至我见过和只有数面之缘的人。然而,当我每长一岁的时候,认识的人越来越多,“记住”这件事显得就有些难了。
5岁以前,印象中只有爷爷奶奶和叔叔婶婶。印象深刻的事情有两件:例如,把烧红的木炭踢到家里的干柴处,差点把家烧没了,所幸家里人发现及时;又比如,和叔叔去河边游玩,有旋涡拉扯着我,差点就没命了,所幸叔叔拉住了我。
两次“所幸”,我算是捡回了两条命,也才有了后面的记忆。
5岁的时候,去了广州新塘,印象中有爸爸妈妈。那时候,爸爸在茶楼打工,妈妈开着一家裁缝店,一家人就挤在阁楼生活。印象深刻的事情有:从阁楼顶部摔下来,屁股很痛。第二件是,用手去碰插座,然后导致左手大拇指被电歪了。
感谢“还好”,感谢“不杀之恩”,让我活到现在,可以继续发生故事。
到了6岁,小学一年级到三年级,我是在湖南读书的,记忆中的人有很多很多,有外公外婆、姨父姨妈、舅舅舅妈、表哥表姐、表弟和妹妹……
这段岁月,大概是因为大脑发育比较完善了,所以记得的事情,也格外地多。一二年级,在姨父姨妈家长大,记忆深刻的是和表哥去钓鱼,桥底、池塘哪都去,总有很多鱼可以吃。三年级,到了舅舅舅妈家,玩的事情就更多了,钓鱼、爬树、捉迷藏、跳绳,好多事情现在想起来还会笑。
直到9岁,我又回到了广州新塘,读四年级。这个时候,充沛的精力使得我记东西特别快,也记得特别牢。班上30多号同学,一两天时间记住了所有名字,然后又花了三四天时间一一对上号。
这段时间,我也悄悄给自己定下了一个“小执拗”,读书的日子里,记住班上所有人的名字。到了初中、高中,我也是如此。于是,去到一个新的集体,第一时间把所有人认全,就成了我的习惯。
刚开始的时候,这项工作并不耗费我很多精力和记忆,我可以毫无费力地记住每一个人的名字。但是现在的我,不仅记住身边的事情显得困难。就连你本来确凿,白纸黑字绝不会忘的事情,转过头回忆,竟也如此模糊了。让人低落的事情时有发生,你与好友对杯畅饮,聊到一半,突然卡壳,然后脑子宕机,世界与你皆虚无了。
所以,著于笔端的作用就显得尤为重要,你曾经某一瞬间的情绪,再如何强烈,事后回忆起来,都不过是零星画面,而文字的着墨,即便文字让现在的你诧异,但那才是最真实的,贴近你以往身心的字词。我们便能管中窥豹,记忆往昔。
很多文字,你回过头看,甚至觉得有点傻逼,青少年时期,我就做过好几次,把空间的所有说说和日志给删了。然而,再过几年,再回头看我删空间的行为,又觉得傻逼。并且为遗忘某个瞬间的强烈情绪而遗憾。你发现,你再怎么绞尽脑汁去想,你也记不大清某年某月某日某时发生了什么事。
再到后来,我做了记者。采访对象和联系人,微信通讯录的好友极速增加,我再想记住每个人,记住每个认识的瞬间,就完全不可能了。很多人甚至从头到尾一面都没有见过,然后就相忘于江湖。再算上,短暂接触没有加好友的,那就更多了,可能比我十年认识的人还要多。
然而,随便我不记得很多细节了,回过头看我自己写的报道的时候,还是会陷入某个呆滞,回忆某种情绪。这些回忆,对于刺激我的大脑,让我保持一颗清醒的大脑,显得极为珍贵。直到如今,我还是喜欢回过头看自己的报道,看自己当初的文字,回忆那个时候的稚嫩无知和天真烂漫。
一把坏掉的锁、一个写满字的笔记本、一副围棋、一本书、一个仅剩光盘套的光盘套、一枚游戏币一张明信片,一堆散乱的纸条……这些都是我收着的,属于我的记忆的老物件,每一件都藏着我一段刻骨铭心。
从广西到广东,再到湖南,再到回广西,我搬过很多次家,但是首先带着的,一定有这个藏着我无数回忆的箱子。包括从小到大读书的教材,我也很费力地全都搬回了家。想着老了的时候,再回头看看自己当年在书上的涂鸦,一定极为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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