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今年的气候适合穿旗袍后,我的两件旗袍就拿了出来显摆,为此我还写过一篇文章《我胖我骄傲》。
穿旗袍就得穿丝袜,于是乎我翻箱倒柜找丝袜。
我这人最满意的就是一双腿。以前不胖的时候,小腿也是笔直的。但悲催的是:前年的正月初五,我自己在家门前的台阶上把右小腿摔成粉碎性骨折。腿摔坏后,因不能大幅度运动,加上前几年的中年发福,眼见着又涨了不少肉!但很神奇:这肉都长在屁股和大腿上了。
看着自己粗壮的大腿和一屁股肉,以前就爱穿裙子的我,不管冬夏天都更喜欢穿裙子了。
穿裙子就意味着要买丝袜及打底裤,我曾经一次性购买50件——丝袜占比例最大,其他是厚度不同的打底裤,黑色居多,其他颜色少,如绿、粽、蓝等都只买了一条配不同的大衣穿。
冬天的厚实打底裤耐穿,这十多条不同颜色的穿到现在还有。但丝袜这玩意太费了、特别是超薄的那种,穿上身要不了几天——甚至一天就报废了。
今年旗袍拿出来、再找丝袜时,发现我的存货不多了——找来找去,肉色的薄丝袜就剩两条了。想着哪天再去买几条吧,但我现在不上班了,一条就得十多元,有时穿一天就玩完,好像不划算!就又想到张曼玉在电影《2046》里有二十多套旗袍装,好像也没见她穿丝袜啊——注意力都集中到她的脸蛋表情和上半身了!那我就索性也不穿丝袜呗!
不穿丝袜,这主意貌似不错。可我又悲哀地发现,我曾经的一双美丽的小腿,它现在有缺陷了——右小腿脚裹处的外侧有一排长长的貌似蜈蚣脚的针疤外,它还明显比左小腿粗一点——特别是下午、接近傍晚时尤为厉害。这真TAD要命啊!只好又改为穿丝袜,但穿几天,一条丝袜光荣下岗。另一条就没再穿了,想着哪天要出门可以救急,平时在家就光腿穿旗袍吧!
五一去南昌,那条丝袜派上用场了,但还在路上就发现它破了。和大侄媳去上厕所时,我指着破洞处说:“早上穿还好好的,怎么就破了呢?我可要把它顺便脱下来!”大侄媳看了一下回答道:“好歹是肉色、别人不到跟前细看,发现不了。晚上再脱吧!”等晚上到宾馆,那条丝袜已惨不忍睹了!
第二天没穿旗袍,改穿黑色长裙,因为黑色的丝袜还有几双……
超薄肉色丝袜快速走向死亡的生命特性,让我很是郁闷,看看我的一双腿,虽然不美了,但还是很光滑。想着我都半百的人了,不必那么在意美了:费钱买袜子不如费腿!于是旅游回来后,我就时常光着腿穿旗袍——好歹我的腿还算白。这样穿几次,我有重大发现:当我穿旗袍在外转悠的时候,别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在我的上半身,几乎没有人注意到我的腿。这让我更加自信了!
昨天傍晚,我穿着那件青花瓷的旗袍出去买菜,回来时过一路口,等到了绿灯就迈着优雅的步伐向前走。但没走几步,就见十字路口另一边、一个三十多岁骑电瓶车的男子无视红灯,直直地骑了过来。我只好站住,等他过去。这叫什么事,正常行走的人怕横行霸道的闯红灯者!那人像遇到老熟人一样、骑车还偏向我这边,且老远就龇牙咧嘴对我笑。我没好气地用食指向他晃动了几下——意在你不要命啦!结果那位不介意我对他晃动手指的不礼貌行为,从我身边一阵风似的骑了过去,还大声对我说:“美女,你好靓哦!”
我气得都想淬他一口,但追不上;他的恭维话我在心里咀嚼几下:委实让我虚荣心受用,遂又心花怒放地笑了。
——这厮用他不要命的举动来证明:我费腿都不要费袜子的决策是多么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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