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爱人定的几本纸质刊物到了。
我翻来一本,心,又不安定起来。
我说:我要写点东西。爱人看着我,似乎想起了什么,最后笑了。
我知道他笑的原因。
我这人做什么,不常性。比如说写东西吧。多年来,即使如何发狠,顶多坚持个十天半个月,如果侥幸在报纸上发上个豆腐块,也就到达高潮,接着就偃旗息鼓了。当然,有这种心态,豆腐块要凑够一盘菜,即使我准备一辈子,也上不了餐桌。
如是几多年下来后,每次他见我又要发起新一轮冲锋,就调侃一句,怎么,又要准备当作家了!我也就嘻嘻一笑,恬不知耻地说:是啊,等着我成名的一天哈,我用稿费请你吃大餐。
七夕节那天,爱人来接班说,中午弄点好吃的吧,过节就得有个节日的样子。
回家做饭,半路上,又遇到那个卖熟肉的小媳妇。鸡肉,猪头肉,肘子,猪心肉猪蹄子等好多种,炖得稀烂。
我这人,也喜欢吃点肉,不过,一块两块,顶多三口肉就能解馋,但爱人却是无肉不欢的主。于是,我上前去,称了一半猪脸,人家给我要六十九元。好家伙,我心里胡腾开了,咋滴,不舍得了呗。
我写文,费劲巴脑发一篇,不到一巴掌毛毛。如今,我来买块肉,还得从自己店里拿出十多元来补贴。这样一盘算,就有点心疼,不舍得买了。但好在自己前边,还有个“阿Q”,学着自我安慰一下吧:这是我在店里挣的钱,不疼了哈。
已经半百年龄,还是不能放下执念。每天累死累活的,为了写好一篇习作,不知道得修改多少遍,到最后,捶捶背,按按腰,再看一遍稿子,还是要崩溃:写的都是啥啊!
照这样下去,恐怕一辈子也不能请爱人吃一顿大餐,想到这里,心不禁有点戚戚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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