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名其妙的,我有加入了日更活动。记得之前坚持没几天就放弃了。最重要的还是自己懒,没有毅力。日更需要每天都写一点,虽然是短短的一百字,但是写些流水账又觉得没意义,日更些自我觉得有意义的东西又写不出来。
今天,就来谈谈一点新观。最近在微博热搜上看到的,陈龙夫妇的婚姻是闪婚。据章的看法,闪婚其实也挺好的。刚开始结婚的时候,两个人还在新鲜期,虽然结婚了但是更像在谈恋爱。
我觉得这个说法很新鲜。在之前,我觉得结婚的前提是两个人至少要走到相知的程度。只有去了解了那个人是不是值得一起度过下半生的人才能走入婚姻殿堂。之前也听过不少闪婚,但是结婚初期双方之间有新鲜感还是第一次听。我也问过身边一位朋友,她说她不敢。我呢?我也不敢,我怕辜负了自己,可能我还是把婚姻看得太重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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