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毕业那会儿,我们几个同时应聘到一家单位,那个时候单位还给解决了住宿问题。于是,我们哥几个便住在了一起。
刚毕业时,收入比较低,为了保护好自己的劳动成果,大家开始买了厨具,一起做饭,有时候轮着做,有时候大家相互搭配着做,大家相互打打下手,有时候做做停停,你做多了我做少了他做得难吃了,也有不少这样那样的小摩擦。然而,大家都是男人,都早就忘记了。
唯一让我记忆忧心的一件事就是:买馒头的风波。
一天,我下班稍微了一点,刚好小D在做饭,就给我打电话:你回来买几个馒头,晚上大家一起吃!我便随口答应了。班车刚好到大门口停,天已经黑了,又有小雪花在飘,下车后我就飞快地跑上楼去。这个时候,大家马上开始吃饭了,突然发现竟然没有馒头吃,这时我才想起来忘记买了。
小D:让你买馒头你没买,这下怎么吃?
我:我忘记了,现在天都黑了,菜市场也没有了,那怎么办?
这顿饭大家吃得不是很快乐。
事后,我们就在一起掰扯这个事情,灯不拔不亮,理不辨不明。
“你做饭买菜的时候,你不买你让我买我还有错了?”
“我是忘记了,才让你买,买了你也吃呀,你为啥不买?”
“你不买没有错,我不买便有错了?早知道就不该答应你。”
“你不答应还好,我就去买了,你答应了还不买,不是你错是谁错?”
……
这么很小一件事情,那天我们辩论了一晚上,最后,还是得出我错了的结论,我心里确实有点不爽。
经过这件小事,我也确实涨了认知。
倒不是这件事情本身有多大,造成了多大的损失,我有多么的不敢担当,真的能分得清谁的责任。而是,事情无论大小,如果能做到就答应并且一定要做到。如果做不到就不要答应。答应做了没做好,要及时得看清问题和承认错误和改正,这是能力问题;答应了没有做,忘记做了是态度问题;答应了没有做,那就是意愿问题了。
能力问题,有意愿是可以提高并最终达到目标的;忘记问题,偶尔一次是失误,摆正态度和认真对待是可以解决的;故意问题,就是没有意愿,永远不会做好的,这种态度最要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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