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阅读,是我这20几年来所剩无几的习惯之一。当读书成为一种习惯,你很难再去想为什读书,更不会因为这件事的不俗,而自命清高。读书就是读书,对个人而言并没有什么特殊的意义,只不过是陪你变老的一种生活方式,就如同有人爱喝酒、有人爱唱歌一样。
我之所以喜欢阅读,是因为享受阅读带给内心的那一点温度;这个温度只属于自己,会暖心,并不炙热,恰到好处。当我完全沉浸在一本书所描述的世界中时,会发现那个时光中的人生有了层次,我和书中的故事在平行的空间流逝,时而属于自己,时而属于故事,这种感觉很奇妙,也很美好。
当一本书吸引我,那它就会有打动我的地方,它会像一水样填满岁月中虚度留下的空隙。人们常说读书会改变一个人,但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毫无觉察,觉得此言有些耸人听闻。后来我才认识到,这一切都是真的,只不过,整个过程太过潜移默化,滴水穿石了,就像成熟永远不会像苍老那样,让人明察秋毫。
当然,阅读给人带来的改变也不是一如既往的低调,在人生遇到低谷开始自己怀疑自己时,痛苦会带着你在书中找到想要的答案,幸运的话会让你醍醐灌顶,从新找到人生的方向。
这一点我深有体会,十几年的前心高气傲、年轻气盛的我,在现实中四处碰壁,遍体鳞伤。为了生存,我开始寻找问题的原由。在这时,我读到两本书,这两本书让我认识到,不管心中的自己是多么的出色,理想是多么的远大,当在这个现实的社会中没有一席之地前,都一文不值,形如草芥。只有先让自己渺小像一粒种子,深埋在现实的土壤里,历经风雨,才有可能在未来某一天的变得茂盛挺拔,让世人看到。
这两本我一直铭记于心,它是阎真的《沧浪之水》和曹昇的《流血的仕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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