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个单位,奇怪的是三个组接收人事档案的标准不一样。
自治区也没那么多要求,而市档案馆第一组却硬性要求的条件超出范围之内。
三个组中第一组最严,别的组没要求的第一组却要求:档案件数统计、档案盒上用签字笔写的不行,要求在A4纸上打上公司和名字贴在档案盒上,更过份的是档案里编码编頁把铅笔写的改为用炭黑钢笔重写。问了组织部人事档案室,建议用铅笔,但档案馆另有要求,也只能听从档案馆的。
与其商议,人家罢工不审了,想找他们领导,又担心三个组标准同样严就得不偿失了,剩下的只有服从了,为顺利通过审核,又说了一箩筐好话,同意她们的要求,多费点事,多了几次修改,总算通过审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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