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毫无预兆地出现在一个老房子前,这房子青砖白瓦,顶角的屋檐好好的翘起来,两扇窗户规规矩矩地嵌在墙上。门是木门,上了红色的油漆,血液一般的红。
他杵在那儿,看着这诡异的小房子,心底有点压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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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前的青石板地上有一张旧躺椅,上面躺了一个老妇人。脸上皱纹很深,脑门和脖子上带着一点老人斑,衣袖下露出的手青筋高高冒起,一副岁月碾过的痕迹,她手里拿了一朵花,眼睛如痴如醉地望向那朵花。
他走上前去问她:“老人家,这是什么地方?我怎么会来到这里?”她听到声音,抬头看向他,突然不着痕迹地露出了一笑意,若非他眼尖,就漏过去了。
那老妇人并不言语,只是抬手指了指后面的房子,示意他进去。他诧异着推开门走进去,奇怪的是这个房子只有一个房间,只有一个相框孤零零地挂在墙上,走进一看,突然愣住了,那照片上的人竟然是他,照片上的脸没有瞳孔,眼珠里黑漆漆的一片。这时他忽然想起一个传说:人的灵魂是藏在眼珠里的瞳孔上,人死之后,灵魂会离开躯壳,所以死人是没有瞳孔的。难道他死了?他怎么出现在这里?这是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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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猛的一颤,头剧烈的疼痛起来,忍不住不下子跪在了地上。以往的记忆如走马灯一般在脑海里划过,他忽然想起来了,他死了,死于车祸。
那天,他吃了早饭,骑上车匆匆出门,车在山路上疾行,忽然对面转角出蹿出一个小车,急刹不止,撞上去了,车和人都飞了出去,他从车上甩出来,掉落悬崖。在落地的一瞬间,眼前一黑,失去了知觉。然后他就到了这儿,看到这个房子,那个老妇人,以及他的黑白照。现在看来,人死后的确是有灵魂的,那么,也该有地府和天宫了。他是死人,又无大功,所以入了地府。那老妇人约摸就是传说中的孟婆了,只是不知道这儿为什么这么空。
“我小时候很怕鬼,因为它们狰狞恐怖”“我长大后却怕人,尽管他们衣冠楚楚。”
他站起身来,转身出门,对约摸是孟婆的老妇人深深一鞠,“大人,为何单独见我一人”。
“孟婆”说:“我可以满足你一个愿望,不过你要为我效力千年。当然,放你回去是不可能的。既然来了这里,就不要想那些不切实际的东西。 ”
他愈发疑惑,我一个初入地府的小鬼,能为掌管轮回的大人物做什么。她似乎看出他的疑惑。摆摆手道:“你不要多想,本尊要你自有妙用,本尊见你这事切勿与人说,不然要你魂飞魄散。”
他唯唯诺诺地低头,“大人,我想回去阳间看一看我的亲人。”“小事罢了,不过只给你一天时间,毕竟地府的规矩,就算是本尊也不敢过多违背。你从那道门进去就可到你家乡。”说完她一挥手,顿时出现一道光门。他从那光门进去,光过于刺眼,他闭上眼睛,一阵眩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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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他睁开眼睛时,映入眼帘的是一座熟悉的房子。门前人很多,熙熙攘攘,隔着人群的缝隙,看到一具黑色的灵柩,横空稳稳地靠在两张木长椅上,里面约摸盛放的是他的躯壳了。
他看到他的亲人,他们有的痛哭流涕,有的沉默寡言,有的面带冷笑,真是人生百态啊。外面一群人凑在一起喝酒,或者抬了一张桌子打麻将,看热闹的很多,人心从来都是不可测的,唯有太阳与人心不可直视。
“可人不是断气的时候才真的死了。有人说人会死三次,第一次是他断气的时候,在生物学上他死了;第二次是他下葬的时候,人们来参加他的葬礼,怀念他的一生,然后他在社会中死了,不再有他的位置;第三次是最后一个记得他的人把他忘记的时候,那时候他才真的死了。”
他现在约摸已经死了第二次了,从下葬开始,他将一步一步从身边的人的脑海中消失,直到这世界完全失去了他的痕迹,兴许他的后代看到这个墓穴,只知道这是先辈,只是按照旧例,每年清明来看他一次,嬉皮笑脸的来,兴致勃勃地去,他只是个无关紧要的人。
百年之后,他只是个躺在族谱上的冷冰冰的名字,后辈对他的印象也只是一知半解。那时,他更愿意他们去做他们的事,去为了生活奋斗,去抗起一家之主的重担,而不是做这些在他看来的毫无意义的悼念的事。生亦何乐,死亦何哀。生来就默默无闻,死后也应当无人问津。
他在一旁静静的看着那些人,看着他们把自己的躯壳放入墓穴,盖上土。他转身,从死的地方开始,一个一个地方地走,以旁观者的姿态去看自己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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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岁的秋天的清晨,他刚出门就出了车祸,然后就死了,永远地离开了这个美丽且冷漠的世界。
30岁,他耗尽身上所有的资产,再加上父母的赞助,付了第一个房子的首付。房子很小,装修也一般,但毕竟是一个家,为这个房子,他和她将要用退休前的时间来偿还高昂的房贷。但他们都很高兴,因为他们有了一个温暖的小窝,一家三口不用再蜗居在那个小小的廉租房里了。
28岁,他和她有了一个孩子,是个女孩子,萌萌的大眼珠滴溜溜地盯着人看,突然笑了,他俩内心满是欣慰,孩子的出生让这个家庭措手不及,于是她辞了工作,专心在家照顾这个可爱的小宝贝,有了这个孩子,他愈发觉得租房不是一件好事了。他开始攒钱,准备买房。
穷尽一生做一场梦
26岁,他买了第一辆车。不贵,加上保险和税也才8万。提车那天,他兴奋地在开着车和她在外面疯了一天,他们去吃了火锅,去看了海,躺在公园的长椅上规划未来,他们准备要一个孩子了。
24岁,他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下,硬着头皮娶了这个只见过几次的女孩子,她很朴素,穿一件白色衬衫,黑色休闲裤,帆布鞋,扎着长长的马尾辫,对人总是客客气气,看着他,嘴角扬起了微不可见的幅度。
22岁,他刚毕业,到了一家小公司上班,学历不高,给上面的人打杂,等实习期一过就可以转正。每天做些千篇一律的事儿,同学校一样,过的是三点一线的生活。在这样的年纪,本来该出去闯荡的,他却沉寂在这个小城市里,默默无闻,每天面对虚伪的面孔、丑恶的嘴脸、麻木的眼神,在这群人精嘴里抢食吃。
18岁,他离开生活了18年的故乡,坐上了通向诗与远方的大巴,远去其他城市求学,一切都是陌生的,陌生的人,陌生的环境,他努力适应大学的生活,与那些毫无感情的同学相处互不干扰,安心沉溺在自己的世界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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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他同班上的女孩子谈了一场没有公开但人人皆知的恋情,活泼好动的女孩子,与安静不出众的男孩子,两个性格不同、爱好不同的人,谈了一场算不得好聚好散的恋情,让别人看了笑话,徒增笑料。
15岁,初中毕业,去了旁边镇上的中学读高中,在那儿交了几个新朋友,但他更喜欢独来独往,他在那个小小的镇上见识了太多的人情冷暖,心灰意冷。
12岁,懵懵懂懂的少年上了初中,报道第一天,那孩子就在全班面前出了丑,他哭了。在随后的三年中,他认识了很多人,这些人有的让他很高兴,有的让他很讨厌。同班的一个女孩子,学习刻苦,但自闭严重,不知有意或是无意,唯独向他借过一本数学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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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岁,他差点死在那条小溪里。那时的小溪,水是清澈的,偶尔还有鱼在溪水里游来游去,小虾三三两两地穿过重重水草,躲到石头缝里。炎热的夏天,几个少年相约去河边戏水,他不会游泳,差点死了那里,是同村的一个算是他表哥的人拉了他一把。
6岁,他背了一个小书包,里面装了铅笔、圆珠笔、橡皮檫,还有几个本子,开始上学了。他如愿以偿地得到零花钱,第一天就买了很多零食,大家都很羡慕他。一群走路去上学的孩子中,他最小,大家都让着他。最大的哥哥还帮他背书包。
5岁,没有人陪他玩弹珠了,那些闲散的小孩子都开始上学了。一个个用从教室里学来的知识向他炫耀,他心生憧憬,也想去教室,更重要的是,他听说上学可以从父母那儿得到零花钱,可以买弹珠,可以买好多好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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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岁,他家来了一个陌生人,据说是他的表姐,是他亲姑妈的大女儿,因为要躲避超生,所以送来他家养。他想同这个没大他几岁的女孩子在一起玩耍,但她没有理他。就在这年,他从高处掉下来,摔破了头,从此头上就留下了一个疤。
3岁,他一个人百无聊赖的坐在屋檐下看门前邻居家的窗花,邻居伯伯家的那个大姐姐对他很凶,他很害怕去那个大姐姐家。突然,天空轰的一声,打起了雷,他独自一人在家,受了惊吓,把他的父母急得团团转,一对年轻的夫妇,在深夜里皱着眉紧张地看着孩子。
一声婴啼过后,一个鲜活的生命出世了。婴儿的父母温柔地看着这个孩子,开始为他以后的生活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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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起初面无表情,看到这个刚出世的婴儿,顿时泣不成声,他或是想起了24结为夫妻的那个女子?亦或是17岁那个活泼的女孩?
这无从可知,最后,他按约回到了地府。做了孟婆底下的众多无名小卒中的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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