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和妻子领着孩子逛超市,偶尔遇见我刚从教时的小学教导主任——马老师。
多年未见,五十七岁的马老师,老得和年龄有点不相称。如若不是当年那个事,马老师应该还活跃在讲台上,应该也还养尊处优,可现在,一副沧桑的模样。可怜。
那一年,马老师班上一名学生经常不交作业,马老师气急败坏,一拳头,失手打死了这名学生,而锒铛入狱,被判十二年徒刑。后来出狱,干过许多零工,如买酿皮子,开食堂,辅导作业。应该说,马老师是个肯吃苦的人,如果换做我,可能除了教书,真什么都不会。
其实,丢工作倒也没啥,问题是丢工作的方式不妥。
行了,不评价别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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