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4 星期日 晴20°
亲爱的辣条:
不知不觉来江苏也已经半个月了,准确的来说应该是来这边的第16天啦,10.20号的那天晚上很晚才到,我记得那天晚上我根本没有睡着,明明坐了一天的车很疲劳,也很困,可是那天就是辗转反侧了很久。
从过来到医院体检,办理入职手续再到培训上课,这是放的第二个双休的周末,上班了还能放到双休其实是一件很奢侈的事情,当然啦,是因为还在入职培训期,所以才会这么好,听老师说双十一会比较忙也应该会没有假放了,
昨天跟舍友去逛街,在沃尔玛看着超市琳琅满目的商品,我竟然没有想要买的欲望,大概是因为比较贫穷吧,贫穷限制了我的欲望,所以最后只是简单的买了点饼干,当早饭吃,
在超市挑选饼干的时候室友超超说,明明我才来江苏十几天,可是我感觉我来了好久了啊,我笑笑说,你吖就是太想家了,
昨天我们从12点出门,逛到了下午四点多才会宿舍,逛了一下午,今天好像大家都累了,都待在了宿舍,
明天还要上班,兴许大家都想养精蓄锐叭
今天终于花时间把之前没看完的书看完了,说起看书感觉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好好看过书了,是东野圭吾的《假面山庄》,我是第一次看假面系列的,
复杂的不是案件,是人性
世界上两种东西不可直视一是太阳二是人心,这是我看完这本书真真切切理解到的,
这是一出由爱引发的血案,也好在,这是一出因爱才能复仇成功的舞台剧,
我很喜欢看东野圭吾的书,因为他写的从来就不是单纯的案件,看他的书我可以呆呆的坐一个下午,这是我以前自己都想不到的,我想不到我可以静下来看书,以前听语文老师说一篇好的作文就是看一段后,会再继续看下去的欲望,东野圭吾的书与我而言就是这样,只要看页我就想继续看下去,恨不得一天就看完那一本。
《解忧杂货店》是我入东野坑的第一部作品。幸而第一本是比较暖心的书,继而看了《白夜行》《幻夜》《谁杀了她》《秘密》
看《假面山庄》其实看前篇,我最大的怀疑是雪绘,其次是高之,我最不希望是凶手的人,在最后反转了。一切却又符合逻辑。
东野从不吝惜笔墨去描写一个人的心理活动,他能把形形色色的各类人物,每一个人都写得那么符合情理,所以,在他笔下的男人,既有《解忧杂货店》这样的暖心故事,也有《假面山庄》里这样的人渣。
其实看完合上书,你会发现整个案件真的很简单,唯一复杂的是,很多人没想到朋美是真的自杀,也想不到明明想要包庇某人的雪绘,会决定坦白一切。只有人性,才能让一个简单的事情,变得扑朔迷离。
朋美的自杀处理是我觉得作者安排最经典的地方,我想东野一定非常了解这种从死亡线上走回来的人,那种既想活下去又很脆弱的心态。
当一个人,遇到了一个很大很大的坎,明明不想活了,不想再坚持下去的时候,突然出现的阳光,便一定会成为她全部的精神支柱,那将会变成她所有的信仰,是她生活的全部,所以文中的朋美因为爱高之,在她死去的时候还在为高之着想,
其实在文里,东野的伏笔很的很巧妙,他写高之回想起和朋美最初的时候,是在交警那里知道了朋美的父亲是森崎制药的社长,并且后面交警还劝他去看看,于是他大方的买了花去看。
本来我是对这里没什么猜测和想法的,但是回头看看,我觉得这是东野希望让读者领悟到的一处“暧昧点”,即,高之究竟是因为觉得这个出了交通事故的姑娘可怜,还是因为她是森崎制药社长的女儿呢?恐怕只有高之心里自己清楚了。我猜想是后者,不然也不会在他们快要结婚时候却突然不想跟朋美结婚了,
总之,他成为了朋美想要继续活着的,唯一的精神支柱。我想,朋美决定坚强的全部动力,都是来自于这个人了。
于是,当她发现,就是这个人,想要杀死她。无论原因,这都是把她唯一的精神支柱撤走了,没有了支柱,整个人都会崩塌。她最爱的人最相信的人却在想着要谋杀她,很心寒,可是她又是那么的爱他,
重获新生的她,才建立起的生命力就像一株需要依附大树生长的藤蔓那般,当有一天发现自己赖以生存的大树竟然想砍掉她,将她试做自己的障碍之后,按照她那么善良的性格,一定会选择成全。因为她爱他,
如果朋美没有这样爱她的父母,没有这样一心想要找出背后真凶的朋友,孤独死去的朋美,就真的走得太不值了。
总之啊这本书很好看,我啊,打算过段时间也会新买几本东野的书或者其他想看的,因为过来没有带书过来,这本书还是想着在车上看才带过来的,过来这么久了今天才看完了,又没有书看了,不过吖得等很长一段时间才能买书叭,因为现在啊我太穷了,又没有发工资,又不好意思找家里人给生活费了。
我一直都觉得生活需要仪式感,不管做什么,小小的仪式感让那一天与以往的每一天都是不一样的,看一本书记下看完的日子,到过一个地方记下日子记下好看的风景,吃到好吃的拍照留念…………往后的日子再回过头看,哦,原来今天看完这本书,看完有什么感想,原来今天吃了什么什么样的饭,原来今天在哪在哪玩了,我觉得生活就是这样,仪式感让那一天变得与众不同,
好啦先到这里啦~
附上今天吃的有仪式感(加料)的泡面
还有看了很久才看完却很好看的书
还有背了很久才背到的城市代码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