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知乎上看到这样的一个问题:结婚五年,终于离婚,我对婚姻的要求是不是太高了?
开始时,还有点认同女方的观点,一直到她不断提及收入超过男方时,还不断反复强调这点,就感觉有点不对味了。在婚姻中,男方也没有出轨或者犯下原则性错误,要上进心也有,也照顾家庭,是个社会定义的“好男人”,最后,女方仍然离婚。我不是当事人,也不想去评判谁对谁错,仅仅表达一点我的感受吧。
首先,婚姻是一种社会行为,是受法律保护的,而爱情仅仅只是婚姻的前奏罢了。如果说爱情是冰激凌般酸甜占多半,那么婚姻更多的是苦辣占多,多了法律赋予的义务。
其次,结婚的意义到底是什么,是否只能共苦不能同甘?若结婚离婚的代价如此低廉,还有结婚的必要吗?
最后,若爱请深爱,若不爱,早点离开,及时止损,你好我好。任何事情只有一次机会,一旦错过就不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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