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34:行“不言之教”者的魂灵
大道汜兮,其可左右。万物恃之以生而不辞,功成而不有。衣养万物而不为主,常无欲,可名于小;万物归焉而不为主,可名为大。以其终不自为大,故能成其大。
大道像不断盈溢而出的漫流之水,周流于前后左右。万物凭借它蓬勃而生却浑然不觉、无以辞谢——有成就万物之功而不据为己有。化育万物而不因以为主宰,永远保持无所欲求的状态不言无息,可以称为“小”;万物臣依归附而不因以为主宰,可以称为“大”。正因为它始终不自命高明伟大,所以能成就其无可争议的高明伟大。
《道德经》所讲的“道”——“先天地而生”“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是一个不以人的认识、意志为转移的存在。没有人能真正说清楚这个存在,也没有人能真正描摹出它的神妙。到了人开始命名、定义天下万物时,不得已勉强将这个恍惚觉察到的存在定义为“道”,命名为“大”。这个勉强定义的“道”,勉强命名的“大”,显然与那个长久以来“先天地而生”“独立而不改,昼行而不殆”的不曾命名、定义时的存在不尽相同。所以《道德经》开篇便承认“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
被勉强命名和定义的“道”和那个长久以来不曾命名和定义的存在之间,理所当然地存在着某种关联性。《道德经》把他解释为“朴散则为器”,那个“先天地而生”“独立而不改,昼行而不殆”的神秘存在,朴素而普遍。后来经人的意识加工、雕琢后散化为天下万物,这个在天下万物上依附着的神秘存在被定义为“道”,命名为“大”。
圣人觉察和领悟“道”的前世今生,遵循“道法自然”的法则——“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今天的教师,往大了讲,应该是觉察和领悟了“道”的圣人,往小了讲,应该是“忘我”的“赞天地之化育”者。
《中庸》讲能“尽人之性”“尽物之性”,从而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如果把“赞天地之化育”看作是教师“尽己之性”的具体表现的话,教师的“尽己之性”则是要通过“尽人之性”“尽物之性”来完成的。这个逻辑背后的矛盾不言自明——道本身“常无欲”才被命名为“小”——在《道德经》的逻辑体系中,“大”和“小”是同一存在的不同表现状态,教师作为传道者,怎么能反其道以“尽己之性”传道呢?
教师可以师法万物“尽物之性”去传道,唯独不能由着自己的性子“尽己之性”。《中庸》讲“愚而好自用,贱而好自专”,由着自己的性子“尽己之性”的本质可是自用或自专。
万物有多少种样态,好老师便可以有多少种表现形式。真正的好老师甘为“尽物之性”“尽人之性”行不言之教,甘为教育效犬劳。
什么是“效犬劳”,就是效法“犬”的天性、精神去行为师者“尽人之性”“尽物之性”的天职。
“犬”有什么天性?忠诚。
效法犬的天性,就是效法犬的忠诚。作为教师一是要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就是要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专注于“培根铸魂,启智润心”,专注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二是要忠诚于自己所处的文化背景。我们身处于有着上下五千年文明史的中华文明宝库之中,不忠诚于这样的文化背景,便是自断根脉,数典忘祖。三是忠诚于我们脚下的土地。什么是“祖国”,简而言之就是我们的先祖曾经生活的地方。忠诚于我们脚下的土地,就是要爱我们的祖国,她是我们赖以存身、存世的根本,更是一切未来和希望寄托的根本。四是忠诚于我们赖以存身的职业。教师是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忠诚于我们赖以存身的职业,就是要认认真真上好每一堂课,就是要切切实实爱每一个孩子。有人观摩的课要上好,没人观摩的课更要上好。可爱的孩子要爱,暂时不那么可爱的孩子更要爱。
“犬”有什么精神?
在笔者看来,“犬”至少有两大精神。一是“无私”。犬是按功能分类的,有警犬、搜救犬、导盲犬,即便是在神话故事里,二郎神身边的那一头也是有名字的,叫“哮天犬”。也就是说,“犬”本身是无私的,完全沉浸和依附在它所处的功能分类之中,全身心地奉献于“主人”所赋予它的相应职能。教师当然应该是“无私”的,无私地爱孩子,无私地放弃自专与自用,以“尽人之性”“尽物之性”为根本追求。二是“无畏”。壁立万仞,无欲则刚,无私与无畏是一体两面的。“无畏”是师者的根本精神,作为教师不能丢掉这种精神。“师”和“帅”之间,只有一个笔画的差别。战争时期的“帅”到了和平年代就是“师”,在中国古文化的定义中,“师”还有一层意思为“军队”。“帅”也好,包含有军队意味的“师”也好,怎能丢掉“无畏”的精神和传统呢?汶川发生地震时,有一位老师把学生丢在一边独自逃命,被网友称为“某跑跑”。无论后来有多少人为这位老师做辩护,丢掉了“无畏”精神的人都配不上“师”者的称号。
放弃“尽己之性”的反其道做法,行“不言之教”者的魂灵在哪里?
说到底就是“尽物之性”“尽人之性”,作为教师,甘为教育效“犬劳”又有何不可?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