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子成龙固然是每个家长的期望。在北京就有这样一位李大妈,为了让女儿成为所谓的“网红”,不惜豪掷一百二十万巨款,而之后发生的一连串事情,却又让她大跌眼镜。
某艺术院校的经济人张某,声称自己“门路广阔”,并且自己对于网络直播运作方面十分在行,恰巧李大妈的女儿又十分喜欢网络直播一类的情节,只是苦于没有机会和门路,听到张某这样一说,立刻觉得自己“有戏”,于是听信张某的鼓吹,李大妈更是前前后后花费了一百二十万块钱,用于其女儿的包装已及运作。
然而,几个月之后,张某的运作效果并不明显,只是简单的为李大妈的女儿拍摄了几十个小视频,上传到网上,也没有多少粉丝观看和点赞量,李大妈见状,不禁质问起了张某,然而张某却又总是含糊其辞,说东道西,或者以“买东西托关系”为由,据不退还李大妈给付的一百二十多万块钱。
听到张某这样说,李大妈也急了,于是一怒之下将张某告上法庭。在此,张某信誓旦旦的宣称,自己已经尽到了帮助李大妈女儿宣传的义务,至于红与不红,这完全是他们自己的问题,与他个人无关。
而李大妈则坚持认为,她之所以选择相信张某并给其一百二十万的巨额钱款,就是张某承诺他能够将自己的女儿包装成“网红”,而如今张某并没有兑现承诺,因此要求将所有钱款一并退还。
经过调查,法院认为,李大妈与张某签订的是“有偿服务协议”,张某既然为李大妈的女儿制作了一些视频,李大妈就应该付出一些相应的钱财,所以判定张某将一百二十万中的八十万归还李大妈,其余则算作劳务费。
事后经过李大妈的一番闹腾,她的女儿反而是有点红了,看来,一个人想要红,还是需要很多的因素影响,所谓的天时地利人和,这些都需要很多年的努力,并不是随随便便花钱可以买出来这样简单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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