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放假了,中午回到住处,就联系房东决定退房,让他抄一下电表,结一下账。当时房东说,超出五天按半月算,不管有多不合理,既然不住了,坚决退房。
在他查抄电表的时候,我问他,有没有算上水费,他没有回答。抄完电表,告诉我上月抄见335度,现在344,一共4度。我瞬间懵了,房东这个算数肯定是体育老师教的。我全程不反驳,一直在旁边附和着,好,好,好……
最后在算总账时,房东感觉自己赚了便宜了,一时兴奋,忘乎所以,4度电费不要了,主要扣除半月房租就行了。我急忙说,刚来时我就说房东心眼好,在这住着就像在自己家住着一样。房东一听,可高兴坏了,顺着我的话,又表了一下自己的那些所谓的“伟大的举动”。我当时就想了,多住5天,扣半月的房租,这和在外地的房东有何两样。得意忘形了吧,失算了吧。
等他把剩下压金,也就是一个月的房租,退给我一半之后,我们又简单的聊了几句,我就收拾好铺盖,出发回家了。
等我走到半道上,他可能又想起来了,一连给我打了几个电话,我都没接,我心想让你再坑人,算是一点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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