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我记事起,他就是光棍一个 ,平常的工作,是护一些树木,这些树木长主山上,大队领导就派他护理,相当于现在的护林员。
当时都是用柴火烧水煮饭,砍伐树木的事时有发生,他的任务也大,半夜都要上山溜一圈。
他有一杆土枪,他会兑火药,按照化学上的提法,一硝二磺三木炭。黑色火药装进枪筒里,用长铁丝捣实,再放滚珠。
当时有卖的火炮,火炮一颗二分钱,扣动搬机,火炮一响,滚珠就飞走了,土枪上也有准心。他的脸上有时候一团黑,是被火药冲的。
他可以打到野鸡,野兔。对野鸡的保护政策,是以后的事,他生活在人民公社时期。
他的生活也简单,平常爱给小孩讲故事,他的饭也做的好,吃得野物也多。
有时候也就没肉吃了,在人前也要吹一吹,平常把鸡骨头留着,出门时往口上一抹,就好喧耀。
他一辈子脾气大,会骂人,一般妇女不敢惹,大队干部从不敢批评他。也读过几年书,也能讲出几分道理。
病也少,临终将房院留给了他的亲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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