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你是否会想起昨天你写的日记,明天你是否还惦记曾经最爱哭的你,老师们都已想不起猜不出问题的你,我也是偶尔翻相片才想起同桌的你……”老狼的这首《同桌的你》曾经被无数人传唱,也唱出了很多人的心声。现在回忆起那曾经的一个个同桌,好多都想不起来了,能想起来的同桌只有两个,一个是那个曾经在我的日记本写下《童年》歌词的他,一个是脸胖胖的、扎着一个马尾辫儿的女生。
先说他吧,他个子不高也不低,体型偏瘦,长着一张清秀的脸,笑起来的时候脸上会显出两个浅浅的酒窝,给人一种可爱的感觉。那时候,班里的几个学习好的学生总是会被老师叫去帮忙批改全班学生的卷子,我们俩都在其中,有一次好像由于什么小事拌了几句嘴,然后我就拿着红笔在他的卷子上画了一个大大的叉,他看到后什么都没说,似乎知道我生气了。我们有时候会看对方的日记,有一次他看完我的日记后,就在上面写了五个大字“青春期综合征”,我看到后脸“唰”地就红了,好几天没有和他说话。或许就是由于这些小事,才让我牢牢地记住了他,好多年都忘不了!她是一个胖胖的女生,家是县城的,可以天天回家;而我呢则住在一个坐汽车还要坐半个多小时的农村,一星期只能回去一趟。她在班级的排名是我的排名的前一名,刚好也是我的同桌。我们俩总是喜欢聊天,有时候聊聊生活、有时候聊聊梦想,原本枯燥的日子就在欢声笑语中溜走了。毕业的时候全班还在学校了拍了一张大合照,同学之间都是写着同学录,要努力记住这再也回不来的一起读书的日子。
那些靠父母养活的舒舒服服的日子早就过去了,我们早就在社会这个大染缸里被染成了五颜六色。虽然同桌不再有了,但是还有一些同事陪伴着你,也算是同桌的延伸了吧。同性成了闺蜜,可以保持长期联系,而与异性极少联系了,毕竟男女之间纯粹的友谊几乎不存在,一旦对方有了伴侣,再联系总归不合适。看多了感情里的悲欢离合,即使不相信爱情,也会与某个人走入婚姻中,至少有个伴儿。
看来,人真得很害怕孤独,无论何时总想找个伴儿!有了伴儿,漫长的路似乎变得短暂了许多;再困难的事情,似乎也能迎刃而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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