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我都会关注一些新闻,这个是最新的新闻:一男子用啤酒瓶刺死女友。
图片来自网络截图
看着痛心,血腥的视频画面我并不敢点进去看,我是那种连鸡脖子都不敢下手割的人,直接很残忍!
每每看到类似杀人的新闻,我都在想,人为什么敢杀人?是什么力量去促使一个人杀人?
我不是专业的犯罪心理学家,不懂分析犯罪人的心理,只是存疑杀人这样的事情是怎么发生的?人在杀人的时候多带着怎样的心理去伤害另一个人?
被害人是他的女友,按理说,这个应该是他爱的人,也许现在不爱了,但至少是爱过的人。
相爱是一件美好的事情。人对自己曾经爱过的人,是带了多大的恨,才忍心下手去杀害了她。
也许有辩论说,他可能喝酒喝醉了,酒精的作用,口角的导火线促使他冲动了,所以冲动是魔鬼。冲动的魔鬼连那个最亲密的人都能下毒手?
于是,人变魔,”冲动“一词躺枪。
在我看来,一切伤害是只能源于不爱了。一个爱你的人,怎么可能舍得伤害你?谁愿意相信,一个爱你的人会拿着着啤酒瓶刺死你?
我始终相信,人不会被爱伤害,只会被不爱伤害。
因此,我觉得,如果在两性关系里,如果不爱了,请理智分开,何必伤害!
作为相爱的任何一方,到了不爱的尽头时,不要因为一些所谓的心有不甘,或是”沉没“成本去纠缠去拉扯,最后相互伤害,甚至有的走向极端,毁了自己本应还会更美好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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