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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述书法品评观念的嬗变

略述书法品评观念的嬗变

作者: 书道仙 | 来源:发表于2019-03-17 21:42 被阅读0次

陈阳静(四川大学 艺术学院,四川 成都 610064)

书法品评观念是与各个时期社会经济的发展相适应,也就是说,人们是用既有的社会思想观念来阐释书法。我国留存下来的历代书法品评资料浩如烟海,但细究起来又可以大致分为五个阶段,即 :东汉、魏晋南北朝、隋唐、宋代至清代、现当代(篇幅所限,本文将后两个阶段合而为一)。每个阶段的社会文化和艺术背景及观念的不同,深刻影响着当时的书法品评标准。但是每个阶段又有一个共同的现象,就是对前一个阶段复古现象的依赖时有显现。

许慎《说文解字叙》说 :“盖文字者,经艺之本,王政之始。前人所以垂后,后人所以识古。”[1] 体现了文字最初的教化功能,是社会功能的延伸。这与儒家的治世思想是一致的。孔子把人分为上、中、下三个层次,例如,孔子云 :“生而知之者,上也 ;学而知之者,次也 ;困而知之者,又次也。”[2] 又云 :“中人以上,可以语上也 ;中人以下,不可以语上也。”[3]还云 :“唯上智与下愚不移。”[4] 等等。在对人物进行品评的同时,体现了一定的社会等级观念。这种观念和风气也渗透到了文艺理论和文艺创作的品评中。例如 : 西汉杨雄的“书为心画”的学说,被后世书法家借以阐释书法与人之间情感的关系,开启后世注重人的情感与修养,来决定书法等级的先河。这种经世致用的社会伦理思想在东汉赵壹《非草书》中有所体现,他说 :“岂若用之于彼圣经,稽历协律,推步期程,探赜钩涤,幽赞神明,览天地之心,推圣人之情。析疑论之中,理俗儒之诤。依正道于邪说,侪雅乐于郑声,兴至德之和睦,宏大伦之玄清。

穷可以守身遗名,达可以尊主致平,以兹命世,永鉴后生,不亦渊乎?”[5]3 在这里,赵壹试图以“尊主致平”的儒家思想批判了当时的书法现象。他还说 :“且草书之人,盖伎艺之细者耳。乡邑不以此较能,朝廷不以此科吏,博士不以此讲试,四科不以此求备,徵聘不问此意,考绩不课此字。善既不达于政,而拙无损于治,推斯言之,岂不细哉?”[5]2 赵壹以社会伦理来规范书法的标准。当时的书法处于艺术自觉的萌生时期,自然受到传统社会伦理的某些制约。书法的载体是文字,而文字作为“王政之始也。”其本身就具备教化功能,这种教化功能与儒家思想是一致的。所以,最初的书法观念自然渗透着教化功能与人伦思想。东汉班固《汉书 • 古今人物表》开始用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的“三品九格”法,将上自伏羲氏,下至陈胜、吴广等二千多个历史人物逐一品评,开启了用 “三品九格”的方法品人的风气。曹魏采用“九品中正 制”,根据家世、才德,对人物作高下品定,称为 “品”。“品”共分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共“九品”。至此,人物品藻的风气日盛一日,绵延了整个魏晋南北朝。例如:《世说新语》记载 :“世论温太真(峤)是过江第二流之高者,临名辈共论人物,第一将尽之间,温常失色。”又如 :“桓大司马(温)下都,问真长曰 :‘闻会稽王语奇进,尔邪?’刘曰 :‘极进,然故是第二流人耳。’桓曰:‘第一流复是谁?’刘曰:‘正是我辈耳。’”[6] 直到南朝,以人品论书品一直成为书法品评的主流,如《世说新语 • 容止》形容王羲之:“时人目王右军 :飘如浮云 , 矫若惊龙。”[7] 后梁武帝萧衍论王羲之书如“龙跳天门,虎卧凤阙”,将当时人物品藻的语言加之于书法。

在中国传统自然观的思维方式之中,用形象比拟的叙述手法是最主要 / 最常见的。比如 :《诗经》中常用的“比”与“兴”,即现在所谓“类比” 或“象征”,是最常用的修辞手法。在《论语》中,“松”是节操高尚的象征,而先秦以来关于玉也有较为沉厚的文化积淀,儒家也有“君子”“比德于玉”的说法。汉末魏晋以来的文艺论著也延续了这种传统思维方式,在书法理论中,也常常借以象征,比拟的手法进行表述。例如 : 西晋索靖《草书势》中对草书形状的描述 :“盖草书之为状也,婉若银钩,漂若惊鸾,舒翼未发,若举复安。虫蛇虬蟉,或往或还,类婀娜以羸羸,欻奋亹而桓桓。及其逸游盼向,乍正乍邪,骐骥暴怒逼其辔,海水窊窿扬其波。芝草葡陶还相继,棠棣融融载其华;玄熊对踞于山岳,飞燕相追而差池。举而察之,以似乎和风吹林,偃草扇树,枝条顺气,转相比附,窈娆廉苫,随体散布。纷扰扰以猗靡,中持疑而犹豫。玄螭狡兽嬉其间,腾猿飞鼬相奔趣。凌鱼奋尾,骇龙反据,投空自窜,张设牙距。或者登高望其类,或若既往而中顾,或若倜傥而不群,或若自检于常度。”[5]19 将草书的形状(体势)的论述做了最大可能的想象与夸张,使读者能充分发挥自己的想象力展开对草书艺术的联想,令人回味不尽。如此大篇幅地采用比喻,象征的论述还有蔡邕《九势》:“藏头护尾,力在字中,下笔用力,肌肤之丽。故曰 :势来不可止,势去不可遏,惟笔软则奇怪生焉。”[5]5 他将笔画看作活生生的、有“头”和“尾”的生命体,把用笔的效果用“肌肤”来比拟,并且用“赋”( 叙写与悬想)的手法使行文工整。除此之外,蔡邕《笔论》、赵壹《非草书》等同时期的书论中也大多采用类似手法,引入大量动物形象,这些属于直觉式的表述方式。这种论述方式大都形象直观,使人产生无尽的联想,获得图画式的感受。西晋成公绥《隶书体》、 卫恒《四体书势》、 索靖《草书状》、东晋卫铄《笔阵图》、羊欣《采古来能书人名》等论书名篇中,几乎均可见到此种现象。一直南北朝时期,这种品评风气仍然延续。另外,虞和《论书表》、袁昂《古今书评》、庾肩吾《书品》、王僧虔的《书赋》、《论书》、《笔意赞》等,继承传统书法品评方式的同时着意探索书法本体的创新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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