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目半

南方多花,一年四季花开不断。
初来这座城市时,是观光,心境愉快,所见皆是美景,郁郁葱葱的街道绿化,满目的花朵盛开,一下子就爱上了这座城市,觉得这样一个繁华的大都市能保持湛蓝的天空实属难能可贵。
再来时,则是为了生存,每日奔波于繁忙的地铁线和拥挤的人群之间,日复一日的重复单调的工作。当初的心境不复存在,慢慢累积起来的烦闷感渐渐代替曾经的喜欢。
麻木,行走,早已忘却来这里的初衷。
一直喜欢花花草草,在专门侍弄上却缺了一根筋,说到这一点,自己倒是有个“植物杀手”的称号,养个仙人掌都会死掉。多肉植物刚从ins风走入诸多小青年的生活时,自己也架不住诱惑,买了几盆,结果是不到一周全部死掉。从此之后,对养花这件事开始灰心丧气,最多养点具有小强精神的绿萝牵牛花,一个月不管也仍蓊蓊郁郁的。
但即使是这样,也架不住我对花花草草的热情。
喜欢植物,路上看到好看的花朵会忍不住蹲下拍照,喜欢植物,看到不知道的名字都会想尽方法找到植物的类属……
经久的日复一日却渐渐磨淡了曾经的热情,盯着手机的日子逐渐多过周边的风景,曾经可以熟悉校园里每一朵花开的时间,熟悉它们依次绽放的顺序,熟悉它们的位置和土壤,熟悉它们的每一片落叶……却不知从何时起,自己的眼里只剩钢筋水泥,只剩机械和惨淡的屏幕之光。
那日,是早上,一夜大风,清晨上班时还有一丝的清凉。周末的街道,暂时人烟稀少,车辆也是有一搭没一搭的缓慢驶过。宽阔的马路由于整修变得狭仄,右边是高高的临时围墙,社会主义价值观整齐的排列在围墙的布栏上,左边是低低的围墙,围墙里的黄色挖土机骄傲的露出高昂的手臂。
上班的这条路是有树的,很多高高大大的树,典型的南方树木,枝叶茂盛,有两三层楼的高度。平日里匆匆忙忙,竟从未认真看过这树,既在南方,便在心里给他贸然的定位为榕树,榕树是没有花的,既没有花,也没什么好看的。
今日路过,才发现这一排树竟然开满了花,似乎一夜之间长出来似的,一树大红色,招摇地立在树端。那红色刺眼,似是在嘲笑我曾经的无知,把低头当作常态,没仔细观察过,竟然敢臆断它们的未来。
许是经历过一夜狂风的洗礼,地上也散落了大片大片的花朵。花很大,五瓣,花瓣带一层细细的绒毛,如二八少女的面庞般,在晨光熹微中隐隐透出一丝金光。花是大红色,说是大红,其实更偏点桔色,连着花蒂一起落下,稳稳的立在地面,竟似开了满地的花。
我自小爱花,看到这满地的精灵依然不舍得践踏,便跳脚跨过一片片花群。在这略显寂静的清晨街道中跳跃着,竟让我想起曾经想象中的一个人的舞蹈。

当我低头愉快的跨过第十一个花朵时,前脚刚落到一片空地,还未站稳,就与一把破旧的扫帚来了个亲密接触。扫帚是高粱穗扫帚,经过日晒雨淋已经呈现出霉变的色彩,大大的扫把扇被磨损的只剩根部最坚硬的一块,估计还是因为有了绳索的支撑,才得以保全扫柄的完整。
扫帚在触到我的瞬间立马收回,两个对不起同时响起。我在触到扫帚的瞬间,其实立马跳开了,重心不稳,竟接连踩踏了好几朵红花,花瓣立马碎裂迸溅,惨不忍睹。等稳住身形,我找了个安全的位置站好,才正式抬头看向对面的人。
对面是一位花白头发的老大爷,身上的荧光色马甲十分显眼。只见他右手拿着扫帚,左手提着一个簸箕。收回扫帚的右手僵僵的垂在身边,似乎有点不知所措。
看见我看他,他咧嘴对我笑了笑,便弯腰继续自己的事情。只见他把地上完整的花朵扫到自己的簸箕里,一朵一朵,小心翼翼,生怕弄坏了似的,这时我才注意到,他手里的簸箕已经堆满了红彤彤的花朵,全是花朵,没有一丝杂物。
弯腰,轻挥扫帚,直起身子,再继续下一朵……等到那个小小的簸箕再也盛不下满地的花朵时,他才放下扫帚,小心翼翼的把簸箕端起来,用空出的右手护住簸箕边缘,慢慢的往回走。
令我诧异的是,他走去的方向既不是近旁的垃圾桶,也不是自己的垃圾车,他慢慢缓缓,慢慢缓缓,最后停下的地方竟是墙角一个精致的纸盒。只见他慢慢蹲下身子,将簸箕放在纸箱旁边,然后一朵一朵的拿起花瓣,掸掉灰尘,再轻轻放回纸箱中。嘴里还唠唠叨叨,正宗的本地话,我一句也听不懂……
这个故事我讲给很多人听过,本地人告诉我,这种花可以入药,晒干后也可以用作茶叶或煲汤,有清热去湿的效果。也有朋友说,作为清洁工,人家只是在打扫街道……
可我更愿意把他看作是诗意的象征,如黛玉般珍视花朵的,都是心思细腻的人。
一路繁花,撩拨人心,心有所动,且行且惜。
附:《致橡树》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