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天,我分别在简书、头条、微博等平台发布了一篇对“大学生遭围殴反被判刑”的案件的相关推论(不了解的可以搜索一下),根据我对此案所了解到的信息说明自己的看法。这篇文章在其他平台没有什么影响,倒是在头条引起了个别网友的不满。
这“个别网友”先是举报了我的文章,也许是看我不停地修改、再发布,索性直接在评论区发出质疑,第一条就质疑我与受害者(被围殴的小伙子)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质疑我有主观臆断。
所谓“主观臆断”是指完全凭借自己的想象凭空捏造。首先,我在文章中的所有推想和猜测都是根据客观存在的已知线索得来的,并非凭空捏造,倒是您猜测我是受被害者所托而写文的行为很符合“主观臆断”的定义。
关注我的朋友或点进我主页的朋友都能注意到我的“粉丝数”数据吧?少到可以忽略不计。那么问题来了:第一,我的粉丝数可以忽略不计,表示不是啥具有强大影响力和号召力的大V;第二,我虽然与受害者年龄相仿,但是我们相隔万里,且互不相识,甚至没有一面之缘;第三,根据目前的已知线索,受害人在家治疗抑郁症,其家人在忙着二审,在如此紧张的情况下,为何要向我这个名不见经传的普通人求助呢?求助记者和媒体不是更好吗?
我实在想不出自己何德何能“受人所托”。
您叫我尊重司法调查,可以,完全没问题!但是,司法调查讲究公平公正,当地法院在已经对“王某、代某等人先动手”这一证据确认无悔的情况下单方面给受害者定罪定责,却对施暴者无以追责的情况下,换成谁都无法接受。
有些人就抓住我文章中的“估计、猜测”等字眼来质疑我得出的“结果”。呵,我也是醉了!
首先,我那篇文章并没有具体说明我得出了什么结论(毕竟案件二审结果还没出来),只是根据已知情报进行的“大胆猜测”,相信比您的“一句话质疑”要合情合理一些。其次,有这种猜测的网友不止我一个,只是他们的表达方式比我要直接得多。
昨天晚上刷微博又刷到一条“某地法官因13面前误判了一条案子,导致一女性坐了13年冤牢”的新闻,面对法官的鞠躬道歉和给予受害者的高额赔偿,受害者直接回复到:你就是赔偿3000W也弥补不了我的青春!
这让我想起前几年的一件冤案,受害者已经被执行死刑数十年后才被翻案。但是,翻案了又如何?为受害者洗刷了冤屈又如何?含冤而死的亡灵已无法重生,其家属所受的痛苦亦无法轻易抚平,相关的造谣更不是短时间就能轻易抹除的。
无论是因“证据不足”还是其他原因,冤假错案的产生已经给受害者及其家属造成了一生都无法磨灭的伤痛,甚至造成受害者家破人亡。与之带来的是民众对法律的信任和恐慌,令人民群众不再相信法律,也不愿再去去维护法律的威严,更是间接性造就一些极端分子对法律的肆意诋毁,对法律工作者的肆意谩骂。
这是对法律的羞辱,更是对众多行走在法律工作一线的劳动者的羞辱!
作为一名合法公民,尊重并维护法律的威严是我们应尽的义务,同样,作为一名司法工作者,你们是不是更应该尊重并维护法律的威严呢?
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但是,请恕我不能轻易相信人心是否公正。毕竟,我只是一名普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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