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尔克斯14年逝世,87岁,终究没能活到90那年,找个年少的处女,送自己一个充满疯狂爱欲的夜晚。那年我正大三,看完《百年孤独》不久。《百年孤独》写一个家族的流浪、繁盛与衰亡。那种荒诞与繁复,我以为统统是马尔克斯脑海里的精良建筑,却发现大部分来他自己的童年。
马尔克斯的童年是一场历经数年的流浪。11岁以前与外公外婆一起生活,之后开始流浪,从阿拉卡塔卡到巴兰基亚、卡塔赫纳、辛塞、苏克雷。11岁以后的未成年日子有贫穷、混乱甚至糜烂,却和11岁以前的幸福一起成了他创作的泉眼,直至他离开人世才枯竭。
马孔多——《百年孤独》里的小镇是他记忆里香蕉园的名字。那个叫马孔多的香蕉园,曾给他的童年的生活地提供短暂繁荣。也是在那里,他接触到生活神秘的一面。
关于未仆先知和解梦
马尔克斯自己的表姑姥姥——一个终身未嫁并准确预知自己死亡的女人。这一幕后来出现在《百年孤独》里的阿马兰妲身上,她预言自己的死,并最终穿着自己缝制好的寿衣去世。
外婆曾因听他说梦到外公嘴里飞出飞鸟,而惊吓致昏迷。这里说到的梦与飞鸟,在《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里出现:普拉西达·利内罗在老年时,已经原谅了自己在关键时刻误将遭人追杀的儿子关在门外,但依旧为自己没能解析出儿子梦里有关飞鸟的凶兆而自责。
关于故事的原型
《百年孤独》里的俏姑娘梅蕾苔丝,从来不穿衣服,最后抓着床单的一角被一阵发着光的微风吹走。如天使一般。这一段来自哪里呢。可能是外公外婆家的女仆。“其他的女佣似乎都是纯洁的天使长:当着我的面换衣服,自己洗澡时带我一块儿洗,自己坐便盆时也让我坐便盆,面对面坐。”他在《活着是为了讲述》里描会自己与女佣们的相处方式。
他爸妈的爱情,也是他自小听闻,然后不断打听,后来写进《霍乱时期的爱情》里。那种惊世骇俗的相爱方式,不太像是人世间所有,却真实存在过。他的家族,用他自己的话说,无法想像还有哪种家庭环境更适合培养文学志向。
也许大部分作家并非想象力丰富,只是善于记录。
J·D·万斯也是如此。
说J·D·万斯,那个写《乡下人的悲歌》的人。和马尔克斯一样,万斯也有一个流浪的童年。且他的流浪更动荡、无助,甚至是凶险。加上自己的亲生父亲,万斯的童年一共经历5个爸爸。12岁到13岁的两年里,他搬了四个家,每个家都有一个新爸爸。
“在我童年最讨厌的事情当中,没有什么能比得上那些来了又去的父亲形像了……每当我开始喜欢上母亲的男朋友时,他们就会一个接一个地从我身边消失。”
而与把握不住的父亲形像相比,万斯的母亲显然给他的创作带来了更多灵感(如果痛苦跟灵感成正比的话)。
她除了带着万斯和他同母异父亲的姐姐不断辗转在不同的男人中间,还吸毒、酗酒及不定时地情绪失控。“母亲与其说是一个家长还不如说是个室友。”这个室友在一次情绪失控之后还差点要了万斯的命。她开着车,在高速公路上,一脚油门踩到底,扬言要撞死自己和12岁的万斯。万斯在灾难中逃跑出来,在一个陌生女人的帮助下脱危险。事后,在母亲被指控家庭暴力时,万斯说了谎。外祖父母为母亲的行为感到愤怒,但不想自己的女儿坐牢。所以他说了谎,让母亲重获自由。
成年后的万斯逃离了童年时噩梦般的生活,那些烙印却点点星星地留在了他的身体里。他会对生活中极小的问题表现出常人无法理解的畏惧,“每次一发现不好的事情,即便是与别人貌似意见不和这样的小事,你也完全退缩了。你就像乌龟一样缩进自己的壳里”女朋友乌莎说。值得庆幸的是,他后来所受的教育、他所跻身的新的圈子,让他有能力观察自己。有能力观察自己,就不至于让人生失控。
马尔克斯和万斯的童年都经历贫穷和流浪。成年的马尔克斯在大学时辍学,开始追求自己的文学梦;万斯则是靠着上大学改变自己的处境,才有了创作的的可能。万斯年轻,创作之路道阻且长,马尔克斯的文学城堡已然竣工,他功成身退。
然而他们都是如此,所谓创作是一次次流浪到童年的门口,观察门内的自己、屋里的其他人,屋外的人事万物。像个游荡的幽灵。
王小波说,别人的痛苦才是你艺术的源泉;而你去受苦,只会成为别人的艺术源泉。也许并不准确。所有创作深刻作品的人,都能将“痛”翻译得生动鲜活,然后方将人间万物写得入木三分。然而人生实苦,不身临其境很难译得生动。
每个人的一生都是无数次流浪到童年,将幸福和苦难咀嚼千百回,擅长执笔的人记录,不擅长笔墨的人遗忘。愿我能做个记录的人,不负人生甘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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