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终于明白若不是怀着对文字、文学的尊重与景仰,那无论多好的文笔,都将透露着格格不入的刻意与虚伪。
"寂静的墙和寂静的我之间,野花膨胀着花蕾,不尽的路途在不尽的墙间延展,有许多事要慢慢对它谈,随手记下谓之写作。"——史铁生《我与地坛》
我上学的时候总想等我放假了等我上了大学,我一定要每天都写文章,把我自己心里所想的、想说的通通都写出来。可再次拿起这笔真正跟随内心地写作已经一年过去了。
我对文字,对字总有着特别的情感。我练毛笔的时候,人家会问我怎样练好的。我总是不好意思说我是把它们当作一个人,或者一种情绪一种感觉来写的,怕被别人认作一个傻子。我也总是秉承着自己的方法去写文章,从小到大,有的老师喜欢有的老师不喜欢。两种导致的结果是有时作文会得40多分有时只得20多。上学时的作文我认为称不上是写作那更像是公式,起码对于我而言。上了高中就更是了,提出论题然后进行论证,名人名言、古诗成语掺杂其中,倒更像是一锅杂混菜。不信你去看,优秀的作文书是出的挺多,可好的文章怎么倒是没见几篇呢?
上学的时候对于《读者》这一类的书总是嗤之以鼻,觉得太难看懂了。有时候觉得自己看懂了,也觉得其中的道理并没有什么特别感人之处。现在对那些文章,细细品来,颇有一番人生哲理。再看曾经喜欢的鸡汤文、情感文,倒是觉得索然无味了。
一直很佩服那些写出好文章,好书的作者,他们的文学作品就像酒糟里的酒,时间愈久,则愈浓淳。写出一篇好的文章,不仅要有阅历、有远见、有文笔,还要有一颗贴近生活的心。这样写出来的文字,才会像带刃的刀、带血的剑,让人们的心灵为之震撼。这种震撼是平静中的力量就像从地核发出的地震波一样,平稳而有力。我又再次想起余华作者的《活着》。当我读到"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黑夜来临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我正好在上午9:00读到这个结尾,那时我感觉心跳都变慢了,身体顷刻注入了力量。离结尾还有五六页的时候我还在想,作者要以怎样的结尾来讲完这个故事呢?我想我若是写这个结尾,定要为这个结尾恼心上个十天半个月。从有到无,从青年到老年,到底是怎样的结尾才能凝炼和升华那种奇妙的不能言语的情感呢?余华作者的结尾使我觉得这就是最好的结尾,这就是一个作者的素养与气质。
我前面说这是我时隔一年多第一次随心的真正的写作。再多说一点的话,我之前进行过追求利益的违心的写作。为了投稿为了稿费,我苦思冥想地把一些华丽的词堆在一起,给文章取一些吸引人的噱头。照葫芦画瓢模仿过稿率高的作品,再配上些不相符的图片。(说到这,我还从没见哪本书优秀是因为上面的图片)最后的结果是驴唇不对马嘴,同时我也十分痛苦。
公众号,浅阅读大火并不意味着我们就一定要跟随着大部分的趋势写,如果一个写作者都去亦步亦趋,那才真的是危险。别总是去追求那些虚有其表的华丽的装饰与噱头。丰富文章的内涵,加深文章的深度才是我们要干的事。这将也是我要毕生追求的目标。
余秋雨说:"人格独立是文人的第一生命。"这也是我想对正式开启写作生涯的自己想说的第一句话也是最重要的一句话。
拿起笔是一种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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