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看完《撒哈拉沙漠的故事》这本书以前,我一直认为三毛和他的丈夫荷西之间的感情应该是非常浓烈且真挚的,是一种类似于钱钟书与杨绛之间那样令人艳羡的爱情,毕竟三毛在我印象里是一个果敢决绝、心有所爱便一往无前的女孩。
但是在这本书的结尾我看到三毛说,她和荷西结婚一部分是因为对他的感情,但更大的一部分却是为了给自己的父母一个交代。因为父母希望她可以结婚生子,她也自觉因儿时太过叛逆,而总是辜负父母的满腔期待,想用这种方式来让二老放心,种种原因之下,她才选择了与荷西结婚,这一点,实在令我出乎意料。
从她的文字里我想她是爱着荷西的,她为了荷西可以独自一人背井离乡,奔赴遥远偏僻战乱频发的大沙漠里,忍受着孤独,在一群文明程度不高的人之中,经营好两个人的小家庭。若不是出于对荷西的深刻爱意,我想她是做不到这样的。但在看完她自己的自述后,我想她能够忍受这样的生活,或许和她天性喜欢冒险、喜欢闯荡有关。虽然如此,但我依然坚信她和荷西两人结婚的根本原因一定是源于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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