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买的房子还没交付,里面没有铺设供热管道,这又赶上大雪降温,今年应该肯定不能施工装修了。
可是售楼员告知,交房的时候需要交两年的供暖费,包括今年。我连水暖管道都没有,取的哪门子暖呢?我说交两年可以,明年和后年的呗。她说不行。
本来都想当韭菜被收割了,但今天还是有些不死心,于是打了市长热线咨询了一下。
下午住建委的一个人给我回了电话,语气有些强硬,态度也不算好。大概意思是,没有管道可以给30天铺管道,但是之后的取暖费必须得交。我只是说:好,明白了。
其实我想说,今年已经降温了,还怎么施工呢?只是没说出口,毕竟规定是死的,而负责解释的人又不是我。
但是下午售楼员给老公打电话的时候,也提到了这个,她说可以顺延到明年和后年。
所以或许是上午的咨询有效果了吧,也可能是她们之前没理解领导的意图。
管他呢!反正钱是省下了吧。
其实,自从市长热线开通后,真的方便了很多,老百姓有了沟通的渠道,不再投诉无门了,这种感觉挺好的,体会到了最基本的公平公正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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