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教师教学工作常规,进一步规范教学行为,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特制定以下教师考核和奖惩制度。
一、考核
1.教案(满分10分)
每学期进行四次作业教案检查,根据备课数量和质量,按1-10分综合赋分,具体细则由教科室制定。
2.作业(满分10分)
每学期进行四次作业检查。作业率(作业布置及批改实际次数/规定作业次数)在90%以上记10分,作业率在80%至90%记9分,以此类推,但批改不认真的要酌情扣分,不批改的不计数。音乐、体育、美术原则上以平时的各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活动次数每学期不少于5次,每次记2分,活动须有详细计划、方案、总结等。具体细则由教务处制定。
3.师德师风(满分5分)
学校举行的师德学习和师德活动,每缺少一次扣0.5分。参加市里的师德师风活动,一次记2分。
4.听评课(满分9分)
每位老师每学期要讲一次公开课,记3分,不讲不计分。说课稿记3分。每位老师每学期参加听评课活动不少于15次,教师须向教务处提供听课记录,听课记录须有被听课教师和教研组长签字证明,每缺少一次扣0.3分。
5.工作量(满分15分)
标准工作量为每周语数英10节,理化生政史地11节,其他学科12节。不足工作量的每少一节减一分;超工作量的每超一节加一分。
6.考试成绩(满分40分)
每学期四次考试,在级段考试中,第一名的教师记10分,其余教师与第一名相比,用10分减去百分制分差。教多个班级的教师,求多个班级的平均值。
7.加分
参加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活动,获得国家级奖励加5分,省级奖励加4分,市级奖励加3分,县级奖励加2分,校级奖励加1分。
8.扣分
(1)超过考勤次数,每多一次扣0.1分。
(2)全校教职工会议每缺一次扣1分。
(3)上课时,放任学生自由活动,不在课堂或虽在课堂不组织有效教学的每次扣1分。
(4)体罚学生每次扣1分。
(5)酒后上课每次扣2分。
(6)上课时间接听手机或发信息一次扣0.5分。
(7)对上课期间发生的较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教师一次扣2分。
(8)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或被有关部门处理的教师扣5分。
以上各项得分综合是教师的全学期考核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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