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单位组织集体献血,一大早,两辆献血车就开到了单位大楼下的广场,没一会儿,一大帮子同事就挤到了献血车跟前,大家献血的热情真是高涨。
这时人群中有人注意到这车上写的字是“捐血车”,于是人们开始议论,这咋不叫“献血车”了?什么时候改叫“捐血车”了?什么时候改的呢?为什么改了呢?
询问捐血车的工作人员,也是说不明白。
反正排队也无聊,大家你一言我一语的闲聊着“捐血”和“献血”的区别,有的说,“献血”更好听起来更高尚一些,“捐血”听起来不够带劲,差不那么一点意思;有的说,别想那么多,都一样,捐献、捐献,捐和献意思差不多,并且,“捐”更多的是表示平等主体之间的一种关系,而“献”表示的似乎是不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所以用“捐血”更合适;有的说,这是不同主体之间表述的不同,从接受捐献血液的医疗机构来说用“捐血”,从献血个体来说用“献血”……
大家煞有介事的聊着,好像在探讨一个严肃的学术问题。不过,轮到谁了,赶紧撸起袖子上阵,200cc、400cc,献血流程完成,压着手臂走下献血车,这就顾不上闲聊了,赶紧回办公室,还有一大堆活儿等着呢。
等我回到办公室,脑袋里还回味着刚才的讨论,干脆上网查一查到底有什么区别,这一查才知道只是用法的不同,港台地区常用“捐血”,大陆地区常用“献血”,仅此而已,没有什么大的区别。
是啊,无论“捐血”还是“献血”,只是名字的叫法的区别,内涵是相通的,实质是完全一样的,把自己的血液贡献出来这种行为,无论叫个什么名字,都丝毫不影响其无上光荣的本质。
说到这里,我想起了一位大神级的人物D同志。
D同志是某市一名机关干部,1998年,单位号召机关干部职工参加献血,他第一个报名。血站工作人员告诉他,按照规定每人一次最多献血400毫升,每年最多两次。从那以后,他的身影常常出现在市中心血站或街边的献血车上,由每年献血一次逐渐增加到每年最高限额的两次。血小板是珍贵的血源, 2006年他又开始捐献机采血小板,采集一次血小板他要一动不动地坐上一个多钟头。
献血次数多了,家人和同事都不理解,劝他,你这么瘦弱的身子,血液还是留着自己用吧。他却说,献血既不伤身体又能够帮助别人,作为一名机关工作人员和gcdy,献出一份爱心给需要帮助的失血者,挽救一个濒临绝望的生命,这是一种义务与责任。
至今他已无偿献血88次6万多毫升,先后荣获市级无偿献血银奖和金奖,多次被原卫生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授予全国无偿献血奉献金奖和银奖。
D同志也积极参加到献血宣传工作中来,在他的影响和带动下,他的亲人和同事都加入到了献血队伍中来。
在此,向D同志以及和他一样的广大献血者们致敬,也愿越来越多的人参与到这项崇高的行动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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