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守重要节点,强化日常监督,盯紧“四风”问题,持之以恒、常抓不懈,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震慑作用,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现将我市查处的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通许县卫健委党组书记赵月东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2年5月至2019年4月,根据赵月东安排,通许县卫健委将单位公务车辆与社会人员刘某某的个人车辆互换使用,期间由县卫健委负担该车油费、保养费、维修费等费用。此外,赵月东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6月,赵月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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