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每天写一篇原创文章的第1196天
练吉他,一开始很陌生,很生疏,觉得很难。
练了两个礼拜后,有感觉了,有点熟了,越练越想练了。
就是有种不甘心的感觉,就是要把它练好。不说练得有多么厉害,至少先能够单音独奏一曲《天空之城》,这样我也看起来是个会弹吉他的人啊!如果只是会弹个《小星星》,那看起来就是一个很初级的菜鸟。
其实,吉他我在上大学前就想学了。高中是没什么空的,除了跑步、看看报纸这些不怎么耽误时间的业余爱好,基本就没什么其他的业余爱好活动了。打篮球都是一种奢侈,也就路过篮球场的时候看看别人打,自己高中几年下来,都没打几次。
所以,高中读完了,就把培养兴趣爱好这件事提上日程了。
而吉他,就是当时想学的。
也可能是受很多青春偶像剧的影响,发现弹吉他原来这么酷。
好像不会弹个吉他,都不像是个大学生,或者准确的说是个很酷的大学生。
有一部电视剧,主题曲是《北极星的眼泪》那部,什么名字一时想不起来了。
那电视剧讲的就是大学里乐队PK的故事。
很有激情。
一个乐队,演奏音乐,原来这么好玩。
音乐这门艺术,还是比较容易打动人的。
可以说,生活如果离开了音乐,感觉就失去了很多的情感在里面。
唱歌也讲究声情并茂。
这说明,音乐是很好的传递情感的一种方式。
其他艺术,比如美术,主要是视觉上的冲击,当然,也会给人带来感动。
但是,看到的东西,感觉还是没有听到的这么令人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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