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喜欢看跛子叔叔喝酒。
跛子叔叔住在我家隔壁,是个光棍,开着个小卖店,他的右裤管总显得空荡荡的,里面蜷缩着先天性萎缩的右腿。跛子叔叔喜欢喝酒,一日三餐都会“咪上几盅”(我怀疑小卖店里卖的烧酒有一大半都进了他自己的肚子),下酒菜很简单,大概是鸡爪、拍黄瓜、花生米之类的,记不太清了,只记得他每“咪”下一盅酒,都会嗒吧下嘴唇,回味半天,享受极了。我在一旁看得都想入非非,觉得酒应该是天下最好喝的东西,比牛奶肯定好喝多了,因为我喝牛奶时都不会回味得嗒吧着嘴。
一次,趁跛子叔叔不在,我悄悄地溜进他屋里偷酒喝。窄小的窗子透进一点光束,只能隐约看到他常喝的酒摆在卧室的高脚柜上,我当时个头小,踮着小脚也够不到,只好找来小板凳。踩在小板凳上看得清楚了,酒瓶里还有大半瓶呢,瓶盖已经扭掉了,瓶口直接倒扣着一个大酒盅。我往大盅里倒了一点点这种神奇的液体(当时在我的头脑里,酒和女巫的魔法水是差不多的东西),然后学着跛子叔叔的样子,“咪”进了嘴里,“啊,呸……”呛得我吐了一柜子,辣得我舌头都直了,这哪是天下最好喝的东西啊,天下最难喝才对吧。这时背后传来了“哈哈”的笑声,一回头,跛子叔叔拄着拐杖立在卧室门口呢。
我偷酒喝的事在村里传开了,大家碰到我都会笑着问:“大毛(我的小名),烧酒好喝吧?”从这之后,跛子叔叔喝酒时,见我在旁边,总会笑着说:“大毛,喝杯呗。”有时他真的拿来碗筷,给我倒上一小盅,然后用意味深长的眼神瞟着我,似乎在说:这酒可够味了呢,不信,你尝尝。我用筷子头蘸了点酒尝尝,小嘴嗒吧了半天,还是很辣很呛,再看看跛子叔叔,也一样嗒吧着嘴,可脸上写满了回味与陶醉。我小小的脑子里挂了一个大大的问号:为什么酒入了跛子叔叔的嘴里就是美味的酒,进了我嘴里就成了比中药还难喝的玩意呢?
这个问号,我一直没想明白,酒也没喜欢上,但喜欢上了看跛子叔叔喝酒。跛子叔叔喝酒时,我总默默地坐在小桌的对面,双眼直勾勾地盯着跛子叔叔的一举一动,连他脸上最细微的纹路变化都不放过。跛子叔叔有时随手抓根鸡爪给我啃,有时抓把花生米让我嚼,至于酒,怎么诱惑我喝都不喝了,“女巫施了魔法,酒进了我嘴里就变了味。”我总这样说。跛子叔叔喝酒时,两个眼珠在昏暗的屋里射着光,脸上也整个的红光满面,眼角的皱纹也渐渐舒展开了,有时喝得兴致高时,还会哼上一段小曲,每次看着他喝酒,好像我也痛痛快快地喝了一场酒似的。
在我读小学五年级时,跛子叔叔“走”了,胃癌晚期,医生说和长期喝酒有很大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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